发布信息

第五届青年漆画展览征稿通知2026.8.30截稿(1分)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5-26 21:32:13     0
第五届青年漆画展览征稿通知2026.8.30截稿(1分)

漆艺术是具有代表性的中国文化元素之一,能够彰显中华民族的智慧与审美旨趣。为进一步推动全国漆画事业发展,培育优秀青年漆画人才队伍,鼓励广大青年漆画作者厚植文化土壤,激发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个人创作、青春活力与社会需求、美学呈现相联系,搭建青年漆画群体创作、展示和交流的平台,特举办“中国美协艺委会青年展系列:第五届青年漆画展览”。现将本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中国美术家协会漆画艺术委员会、浙江省美术家协会、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宁波市北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宁波市北仑区文化馆、宁波中国港口博物馆、宁波职业技术大学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    任:屈  健

副 主 任:王  平、陈金华、王  程

秘 书 长:李  伟、汤志义、王敏杰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菲菲、王  维、冯  毅、杜松儒、杨林生、宋林权、罗超阳、胡成明、贺绚绚、黄  欢、蔡建萍

办公室主任:王  维、罗超阳

展览编辑:杨  雷、朱文鑫、蔡佳杰

三、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展览作品的初评和复评,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四、展览日期:2026年12月

五、展览地点:宁波美术馆

六、展览规模:展出作品约220件(以实际评选结果为准)。

七、征集办法:本次展览作品面向全国范围公开征集。

八、参展要求

(一)作者年龄:展览面向45周岁以下作者征稿(作者身份证信息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作品形式及内容:投稿作品的艺术形式为漆画,提倡以天然大漆为主要媒材,不接收立体的漆工艺作品和综合材料作品,鼓励带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实验性的漆画作品。内容提倡反映现实生活,彰显中国精神、时代气息和艺术质感,讲述青春故事,鼓励创作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现实题材作品,风格不限。

(三)作品尺寸:装框后最长边尺寸不超过200cm。

(四)投稿要求: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复制、AI生成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由作者自负。违规作者及行为将在中国美协官网进行公告,并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五)投稿作品限架上作品,宜墙面悬挂,作品须具备最终展示状态。异形、未配外框及使用易碎材料的作品,如接展方通知,作者需参与布撤展工作,差旅费自理。参加复评作品送件一律使用坚固木质包装箱,以保证退件时使用(不接收简易包装作品)。作品如因自行包装不善导致在运输过程中受损,因自身不稳定或不牢固发生破损、脱落、变形及其他变化,组委会将及时通知作者,但不承担任何责任。在展览过程中,因作品自身状态不稳定发生脱落、变形等情况,组委会将及时通知作者进行维护或修复,并自行负责展后装箱运输事宜。

九、评选

(一)初评:

1.所有投稿作者均须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线上征稿系统(https://zg.caanet.org.cn)进行申报。投稿作者须实名注册账号,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作品信息。一人仅限投稿一件作品(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

2.申报起止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0时至8月30日24时。申报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3.提交作品图片要求为JPEG或PNG格式,文件大小为2MB-5MB。

4.展览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公布。咨询电话:010-59759687。

(二)复评:

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详见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初评结果公布页面),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原作背面右下角请粘贴《中国美术家协会参展作品信息表》(相关表格可在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初评结果公布页面下载),内容包括: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复评落选作品由组委会负责退件,展览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公布。

十、相关事项

(一)本次展览中非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作者的入选作品具有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申请会员的积分条件一次(1分)。

(二)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三)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四)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

(五)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十一、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二、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凡存在违规投稿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据上述规定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参展资格、公示违规信息、限期禁展等。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6年5月

相关内容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