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信息

重庆,村民办婚宴误将甲醇当白酒饮用 ,致4人死亡

作者:本站编辑      2023-05-24 22:58:08     44

案例普法


案情简介

重庆,王某在家中举办嫁女宴席,亲戚张某负责帮忙添酒,万万没有想到,张某误将两桶醇基燃料当作散装白酒提供给宾客,导致4人不幸死亡,多人受伤。

事发前两天,王某购买了两桶散装白酒放置在家中,准备举办宴席使用,同时,为便于烧灶炒菜,还购买了两桶醇基燃料也放在家中。

两天后的早晨,王某在家中举办嫁女宴席,让亲戚张某帮忙添酒倒酒。张某问王某酒在哪里,王某说在家中。

由于散装白酒和醇基燃料桶都是白色,且醇基燃料桶上没有任何标识,张某就误将醇基燃料当作白酒倒给宾客饮用。

几位宾客饮用后,感觉酒的味道不对,就告诉张某,张某饮用后,以为是使用的酒壶有问题,张某便停止了倒酒。

早餐后,张某看到其他塑料桶后意识到酒可能倒错了,却未告知他人。

当日中午,张某仍拿着混装有醇基燃料的酒壶去灌白酒,在中餐、晚餐时继续给宾客倒酒添酒。

之后,参加宴席饮酒的黄某、李某等4人相继死亡,数名宾客因中毒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

经鉴定,4名被害人均系甲醇中毒死亡。抽样的醇基燃料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测,醇含量大于70%。

目前,经一审法院审理,认定王某和张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此事应如何认定?


1、正如网友评论,王某出嫁女儿,张某来帮忙,本是好事,却因为疏忽大意,导致四人在宴席中不幸死亡,给喜事蒙上了阴影,真是太不幸了。

确实如此,实际上,只有王某和张某有一人能认真负责一点,就可以避免悲剧了。

2、本案张某将醇基燃料当作白酒到给宾客饮用,导致4人死亡,涉嫌什么犯罪呢?

首先,王某家举办嫁女宴席,张某作为亲戚,前往帮忙是好事,所以张某没有故意倒错酒的动机,不涉嫌故意犯罪。

其次,张某作为填酒倒酒者,误将醇基燃料误当作白酒提供给客人饮用,在意识到自己可能误将其他液体当作白酒提供给客人饮用后,既未告知宴请人,也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在意识到酒可能倒错之后还继续倒酒给宾客食用,具有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而非意外事件。

再者,张某犯错酒涉嫌的为何是过失致人死亡罪,而非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和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主观上都是过失犯罪,客观上都会造成被害人死亡,关键区别是侵犯客体不同,前者对象特定,侵犯的是特定人员的身体健康;而后者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对象不特定。

具体到本案,王某举办嫁女宴席,邀请的都是亲朋好友,对象比较特定,所以涉嫌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而非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3、这里有人好奇,张某倒错酒导致宾客死亡,王某为什么也被判刑呢?

具体到本案,王某作为宴请人,具有保障食品安全之义务。

醇基燃料属于易燃、有毒液体的危险化学品,王某违法购买后没有将燃料存放于一般人无法接触的地方进行妥善保管,亦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对生物燃料桶粘贴醒目标签、标志,导致张某拿错,王某也具有法律责任。

因此,王某和张某都被依法判处刑法。

4、另外,本案造成4人死亡,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两名嫌疑人为何还被判处缓刑呢?

《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到本案,张某和王某因为疏忽大意导致4人死亡,属于情节非常严重,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虽然媒体没有报道,但是可以想象,几名被害人和嫌疑人都是至亲好友,案发后,嫌疑人肯定给被害人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考虑到双方特殊关系,对嫌疑人选择谅解。

同时,本案是过失犯罪,案发后,嫌疑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综上,本案虽然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两名嫌疑人仍然被判处缓刑。

最后,该案再次提醒人们,食品安全无小事,涉及到危险物品,一定要加强管理,以防发生意外!

END

相关内容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