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住建联发〔2026〕10号
各会员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6〕8 号)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部署,依据《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近日,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下发了黑建协〔2026〕12号文件,决定开展2025年度全省建筑业企业行业信用评价工作(以下简称“信用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对象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并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会员单位,均可自愿申报。
二、开展方式
为提高协会服务效能,优化评审工作流程,本次信用评价工作采取电子申报方式。
三、等级标准
评价共设AAA、AA、A、B、C三等五级:
(一)AAA级企业,信用很好,
信用评价综合得分为90分及以上;
(二)AA级企业,信用良好,
信用评价综合得分为80-89分;
(三)A级企业,信用较好,
信用评价综合得分为70 -79分;
(四)B级企业,信用一般,
信用评价综合得分为60(含)-69分;
(五)C级企业,信用差,
信用评价综合得分为60分以下。
四、申报材料(原件及扫描件)
申请信用评价的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专业承包资质企业应当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
(一)《黑龙江省建筑业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专业承包资质企业信用评价申请表》(附件2);
(二)2026年度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会费发票;
(三)资质证书副本;
(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五)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六)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七)《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要求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附技术负责人所在企业为其缴纳的近1个月社保证明);
(八)企业注册建造师登记表及建造师证;
(九)2025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十)企业管理三体系认证证明(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十一)近五年(2021-2025)荣获国家级、省级奖项相关证明;
(十二)近五年(2021-2025)承揽工程合同 ;
(十三)企业数字化建设(网站或办公系统截图)、企业文化(获奖证书)、社会责任(发票或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
申请信用评价的劳务资质企业应提供如下资料(扫描件):
(一)《黑龙江省建筑业劳务资质企业信用评价申请表》(附件3);
(二)2026年度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会费发票;
(三)资质证书副本;
(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五)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六)管理、技术人员专业结构配置证明;
(七)近三年承揽的工程合同(2023、2024、2025);
(八)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劳务资质企业评价(优秀、良好、合格);
(九)劳务工资发放证明。
申报企业请将以上材料(扫描件)按照顺序整合成PDF文件,文件以“信用评价+企业名称” 命名,申报的文件要求签章齐全,评价和证明文件应提供盖公章的扫描件,申报材料与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会员证书原件一同报送。未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申报的企业,将不予受理信用评价评审工作。
五、申报程序
(一)市住建业联合会对申报材料(纸质版)进行初审,经审核合格后,企业自行形成PDF版(盖章),连同《黑龙江省建筑业企业行业信用评价参评企业汇总表》(附件6)的可编辑Excel版和PDF版(盖章)两种形式,以“信用评价+企业名称”命名发送至联合会邮箱,再由联合会汇总报送至省建筑业协会进行终审,便于统一口径,材料规范,利于信用评价的开展。
(二)国家部委、省国资委管理的企业由集团控股总公司作为推荐单位。
六、申报时间 信用评价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6月5日。
七、公示、公布评价结果由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结束后,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评价活动本着公平、公开、公正、自愿的原则,不收取费用。
(二)本次评价按企业最高资质等级进行且只评价一项。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淑杰 滕云松
联系电话:0459-8993021/8993129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中科创业园C座11层1103室
邮箱:dqszjylhh@163.com
附件:
附件1:黑龙江省建筑业企业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doc
附件2:黑龙江省建筑业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专业承包资质企业信用评价申请表.docx
附件4:黑龙江省建筑业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专业承包资质企业信用评价标准.doc
附件6:黑龙江省建筑业企业行业信用评价参评企业汇总表.xlsx
大庆市住建业联合会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