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现委托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综合管理部文秘1名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各类公文、工作总结、汇报材料、会议纪要等文稿的起草、撰写、审核与签发工作;
2.负责公司收发文管理、档案整理归档、印章使用登记,系统操作等文秘日常工作;
3.负责公司各类会议的筹备、组织、会务服务及会议决议的跟进落实;
4.负责公司制度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协助完成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办法的起草、修订、梳理及宣贯落地;
5.负责开展公司各类专项工作,包括专项工作的方案拟定、过程推进、资料汇总、成果总结及汇报等事宜;
6.协助开展公司行政管理、人力资源基础工作及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做好各项工作的衔接与落实;
7.完成领导及部门交办的其他综合性工作。
(二)报名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2.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文秘、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专业(不招聘第二学位(专业)和辅修学位(专业));
3.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各种公文的写作,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熟练掌握会务组织及人员协调工作,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与执行力;
4.年龄38周岁以下;
5.中共党员优先;
6.具有行政相关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招聘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责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按照国有企业选人用人回避制度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与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有亲属关系(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亲属)的;
9.现役军人、国家定向招录培养人员、与国家签订服务协议且未满服务期限;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实习期满转正后,工资待遇参照我公司薪酬办法3680元/月执行(含个人五险部分),公司缴纳五险。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3日至19日(9:00-11:30,14:30-17:00),工作日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二楼(灵武市西平东街东苑小区北门)。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五、报名携带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寸照片3张(蓝底),相关资格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招录程序
(一)笔试
1.笔试范围: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党史知识、时事政治、宁夏区情及灵武市情、行政能力测试、行政管理专业知识等;
2.笔试分值: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闭卷考试;
3.笔试安排: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公示:笔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日在“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平台公示,公示期3天,考生可自行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日在“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平台公示,公示期3天。
5.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具有传输、通讯、记忆等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漏本人姓名、籍贯、家庭情况等个人信息。
(三)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标准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体检或参加考核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和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出具)。政审合格人员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平台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后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后派遣上岗。
八、注意事项
1、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为了确保联系通畅,报名时除本人常用电话号码外,应另留一个紧急联系人电话号码。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录机关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认定和处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招聘工作由市财政国资党工委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51-4029727)。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本公告由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