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成员: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协会公告〔2023〕18号发布)等相关自律规则关于定期报告披露的要求,银行间债券市场存续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企业(以下简称“发行企业”)、为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及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应在2026年4月30日前通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于2026年4月30日完成了各机构提交定期报告文件的格式审核及发布工作,详情如下[1]:
一、发行企业披露情况
(一)2,677家发行企业面向全部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548家发行企业定向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
(二)2,639家发行企业面向全部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披露了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64家发行企业定向披露了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二、增进机构披露情况
(一)74家增进机构面向全部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53家增进机构定向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
(二)69家增进机构面向全部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披露了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2家增进机构定向披露了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三、承继方披露情况
(一)2家承继方面向全部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1家承继方定向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
(二)2家承继方面向全部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披露了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1] 本公告数据来源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统计数据涵盖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发行企业、增进机构及承继方。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