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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条红线!企业难甩锅,行业迎变革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5-11 17:19:23     0
22条红线!企业难甩锅,行业迎变革

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医药代表管理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此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9月发布了《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医药代表备案制度。目前,有备案医药代表约11.6万人。本次修订,意在端正秩序、净化风气,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办法规定,医药代表应当具有医学、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掌握相关药物临床理论知识。

办法明确22项禁止行为清单,画出红线。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得有“向医药代表分配药品销售任务”等4项行为;委托的专业组织,不得有“指使、纵容医药代表违规开展药品学术推广活动”等4项行为。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违反相关部门规定“统计药品的使用量”等5项行为。

医药代表开展药品学术推广活动,不得有9项行为,包括: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实施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等销售行为;参与统计或者委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等统计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以附加销售药品金额、数量等条件向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捐赠、资助、赞助,等。

夜小叶内容创作团队观察发现:此前,一些企业通过合作协议替代劳动合同等方式规避法律风险;或者将“带金销售”、商业贿赂等问题解释为个人行为,甩锅给医药代表,推卸或稀释责任。

办法明确了企业的主体责任,并作出全流程规范,形成了协同监管格局。这意味着行业迎来重大变革,部分中小企业或将面临明显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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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小叶内容创作团队 原创内容

信息来源: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忱知医药云:exiaoe.com。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赣A20220791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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