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基础管理要求 木加工企业应明确粉尘防爆安全责任人,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粉尘清扫、设备检修、动火作业等核心安全制度。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粉尘防爆专项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需持有效证件作业。企业需每年至少开展1次粉尘爆炸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修订。 厂区布局需符合安全规范,粉尘作业区与办公区、生活区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作业场所严禁设置员工宿舍,疏散通道保持24小时畅通,安全警示标识清晰醒目。 |
重点提醒:木粉尘爆炸下限通常为30-50g/m³,作业场所积尘厚度超过1mm时即存在重大爆炸风险,必须立即清扫。 |
二、设备与现场管理 除尘系统必须采用防爆型设计,采用负压吸尘方式,按规定设置火花探测与熄灭装置,滤料选用防静电材质,风管严禁采用沉降室或正压送风。除尘系统每班运行不少于30分钟,每月至少开展1次全面检修,严禁堵塞、拆改泄压装置。 作业场所必须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开关、插座、照明灯具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 每班作业结束后必须对设备表面、地面、墙面、风管外部进行全面清扫,积尘全部收集至专用密闭存储仓 清扫作业必须采用负压吸尘方式,严禁使用压缩空气吹扫,防止扬尘 |
三、作业安全管控 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作业前清理作业点10米范围内所有积尘,配备足够灭火器材,安排专人现场监护,作业结束后确认无残留火种方可离开。作业场所严禁吸烟、携带火种,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铁质工具。 涉粉尘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严禁穿戴化纤类衣物。进入作业区前需释放人体静电,工作期间不得佩戴易产生静电的饰品。 |
隐患排查要求:每日开展班前、班中、班后三次安全检查,重点排查除尘系统运行状态、积尘厚度、电气设备防爆情况、消防器材有效性,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建立排查整改台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