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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140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工作的通告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5-07 19:39:30     0
关于第140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工作的通告

第140届广交会出口展参展申请工作现已启动。根据广交会业务办《关于第14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告》(会业字〔2026〕194号),为做好绍兴交易团参展申请工作,确保企业顺利参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展览时间与形式

第140届广交会计划于2026年10月15日开幕,分三期举办线下展,其中:

第一期:2026年10月15—19日

第二期:2026年10月23—27日

第三期:2026年10月31—11月4日

展览内容

共设置54个展区,各展区参展展品范围详见广交会官网(https://www.cantonfair.org.cn/pages/ExhibitCategories)。

申请起止时间

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即日起—2026年5月25日。

品牌展位动态调整申请:2026年5月11日前。

一般性展位申请:即日起—2026年6月5日。

参展申请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请各申请企业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s://exhibitor. cantonfair.org.cn/),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提交参展申请。

(一)品牌展位确认申请

本届广交会仅对企业自愿申请退回和大会收回的品牌展位进行调整安排。请各区、县(市)商务部门通知所属第139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按原品牌展位的对应展区与数量确认本届广交会品牌展位申请(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打印参展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上传至绍兴会展管理系统(使用易捷通用户名密码登https://shaoxing.cnudu.com/,路径:展位管理——我的展位申请——上传PDF——保存)。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同步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退展位申请(确认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提交至我局。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

根据广交会品牌展位动态调整机制,非品牌展位参展企业可向所属区、县(市)商务部门书面提交、补充或更新品牌展位申请材料。请有意向的企业根据评审相关指引、申报注意事项,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连同所有纸质版材料寄送所属区、县(市)商务部门(相关文件路径:广交会官网首页——参展商——参展指引——品牌展位评审申请指南)。从即日起至2026年9月5日,请各区、县(市)商务部门在每月5日前将企业申报的书面材料(一式二份)寄送至绍兴团。其中,2026年9月5日前的材料寄送至绍兴,2026年9月5日之后的材料寄送地址待定。

(二)一般性展位申请

请各区、县(市)商务部门通知所属企业中有意参加本届广交会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格的企业,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对应展区参展申请信息(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完成信息填报后,请打印参展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将申请表扫面件上传至绍兴会展管理系统(使用易捷通用户名密码登https://shaoxing.cnudu.com/,路径:展位管理——我的展位申请——上传PDF——保存),参展申请方正式生效。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展位申报材料,审核企业参展资质。广交会禁止处于处罚期内的违法违规企业及展品参展,且对企业的出口业绩有一定的要求,请务必阅知广交会出口展参展资格标准(https://www.cantonfair.org.cn/ zh-CN/pages/Standard)。广交会禁止处于处罚期内的违法违规企业及展品参展,请务必阅知广交会出口展参展资格标准(https://www. cantonfair.org.cn/zh-CN/pages/Standard)。服务机器人等友谊大厅(21.2)相关专区展位申请事宜另文通知。

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联营参展管理办法》,有联营参展需要的,如符合联营参展资格要求,须提交联营企业申请信息(限对应展区申请展位在3个及以上的企业),同步上传证实双方联营供货关系的第三方证明材料。分团需根据企业填报的信息,认真审核联营供货关系。展位位置(展位号)安排公布后,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展位负责人,且联营参展须在完成联营企业展位号确认后方生效。

注意事项

(一)申请展位的企业,要确保每个展区至少有2名符合广交会办证资质的展位负责人,并在申请企业连续缴纳近6个月以上社保,非展位负责人须连续缴纳近3个月以上社保。

(二)请按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在申请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参阅广交会官网“参展商—参展指引—参展申请”栏目、“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联系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888—999)咨询。

(三)如申请展区实行展品专业分区,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提高参展成效。

(四)广交会出口展实行退展位约束机制,具体为:在参展展区所有企业展位号公布次日之前(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不收取展位费;在参展展区所有企业展位号公布次日至开幕前一天(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在开幕之后(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全额展位费。

(五)广交会线上平台和APP常态化运营,企业可随时通过云展厅管理系统(https:// www.cantonfair.org.cn/)(路径:参展商——云展厅管理)注册登录、选购套餐、上传及维护产品信息等。在云展厅上传产品将有机会被采购商搜索查询,获得更多商机;在“参展易捷通”系统登记的展品仅用于展位申请,不在广交会线上平台和APP上展示。可前往广交会官网“帮助中心”了解具体操作指引。

(六)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不代表获得参展资格。企业及展位安排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安排结果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所属分团通知为准。

(七)“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参展申请渠道。参展申请相关事宜请先与所属分团联系。所有参展事宜均须通过所属分团办理。广交会出口展不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展位申请、安排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市 商 务 局

越城区商务局

柯桥区商务局

上虞区商务局

诸暨市商务局

嵊州市商务局

新昌县商务局

滨海新区管委会综保服促中心

85125271

88266782

84130770

81161282

82125484

89099990

83188187

86038905

88379378

绍兴市商务局 

2026年5月7日

供稿:对外贸易处

审核:李芳 金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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