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6〕13号,下称《意见》)正式出台,以“简审批、强监管、优服务”为核心,从制度、流程、监管、责任、数字化五大维度,重塑政府与国有招标采购运行逻辑,推动其从“重审批”向“重合规、重绩效、重监管”深度转型。
对于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及招标采购相关主体而言,此次改革绝非简单的流程调整,而是全方位、深层次的规则重塑。以下结合核心影响、实操变化及合规要点,为大家拆解解读。
? 一、筑牢制度根基,强化招标采购刚性约束
《意见》最突出的导向,是强化招标采购的法治刚性,从源头堵住违规漏洞。
一方面,明确推动《招标投标法》修订完善,统一交易规则与执行标准,减少自由裁量空间,有效遏制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违规行为。另一方面,严堵“规避招标”漏洞,严禁政府投资项目通过国企以“企业投资备案”形式绕开审批,杜绝“化整为零”“变相规避招标”等乱象,守住国有资金使用的合规底线。
同时,改革明确要求严控低价竞争,引导招标人树立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综合考量运营维护、质量安全等因素,科学设定评标标准,彻底摒弃“唯低价是取”的粗放模式,倒逼国企招标从“价格导向”转向“价值导向”,减少低价内卷带来的质量隐患。
? 二、规范交易全流程,重塑国企采购实操规则
改革对招标采购全流程提出更严格的规范要求,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指引,实操性极强。
✅ (一)招标范围与方式:从严把关,杜绝随意化
加强招标事项审核,明确招标范围、方式、组织形式并严格执行,国企不得擅自变更招标方式(如将公开招标转为邀请招标)。其中,交通、能源、水利等经营性项目,优先推行项目法人招标,通过整体招标选择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主体,提升项目全周期管理效率。
✅ (二)评标与定标:科学规范,防范人为干预
评标标准需量化质量、技术、服务、履约能力等核心指标,减少主观打分,杜绝“量身定制”倾向性条款,确保公平公正。同时,远程异地评标将成为国企招标标配,打破地域壁垒,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预,提升评标公信力。
✅ (三)代理与合同:强化约束,压实责任
招标代理服务需严格遵循行业收费指引(如浙江省相关规定),禁止低价恶性竞争,倡导优质优价,倒逼代理机构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此外,合同需明确履约验收、违约责任、全周期服务等核心条款,强化履约监管,彻底扭转“重招标、轻履约”的行业积弊。
⚖️ 三、压实全过程监管,构建“闭环追责”体系
改革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构建“监管有力度、追责有刚性”的闭环体系,让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1. 监管责任下沉: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投资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三方协同,实现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履约全流程监管,重点查处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评标不公等行为。
2. 国企责任强化:将国企招标采购纳入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体系,实行决策终身负责制,违规决策、失职渎职将被严肃追责。同时,中小企业扶持、绿色采购、首台套装备推广等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国企社会责任考核,倒逼国企履行政策导向责任。
3. 信用联动惩戒:招标采购失信行为(如围标串标、恶意低价、履约违约)将纳入“信用中国”公示,实施联合惩戒,限制相关主体参与后续政府及国企项目,真正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强化市场主体自律。
? 四、数字化赋能,让采购更透明、更高效
数字化转型是此次改革的重要抓手,旨在通过技术手段压缩暗箱操作空间,提升采购效率。
一方面,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招标事项审批、公告发布、开标评标、合同备案、履约信息全流程线上留痕、可追溯,做到“每一步都有记录、每一项都可核查”。另一方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国企招标采购全面纳入统一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公开全覆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阳光采购落到实处。
⚠️ 五、合规实操要点(政府/国企必守)
结合改革要求,梳理5个核心合规要点,供政府部门及国企参考,规避违规风险:
1. 严禁规避招标:政府投资项目(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必须依法招标,不得通过国企备案等方式规避审批;
2. 严控低价中标:评标办法必须设置质量、技术权重,杜绝低于成本价中标,防范履约风险;
3. 规范招标代理:选择代理机构需公开择优,严格执行行业收费标准,禁止低价恶性竞争;
4. 强化履约验收:建立全周期履约监管机制,验收不合格严禁支付尾款,严肃追究违约责任;
5. 落实政策导向:严格执行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绿色采购、首台套支持等政策,相关落实情况纳入考核。
? 总结
此次《意见》的出台,对政府与国有招标采购的影响可谓深远而具体:规则更严、流程更规范、监管更闭环、责任更刚性、数字化更深入。
短期来看,各方主体的合规成本会有所提升,流程也会更加严谨;但长期来看,改革将推动招标采购从“重形式”向“重绩效”转型,有效净化市场环境,防范廉政风险,助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建议政府部门、国企及招标采购相关主体,主动学习吃透改革精神,严守合规底线,主动适应新规则、新要求,确保招标采购工作合法合规、高效有序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