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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展会丨知识产权纠纷的预防(四)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4-29 12:35:35     0
境外展会丨知识产权纠纷的预防(四)

境外展会

知识产权纠纷的预防

05
参展后总结复盘

企业应从过往境外参展所遇的知识产权纠纷中梳理和筛选重要信息进行总结复盘,例如:归纳高频率诉讼原告及其委托律所的特点,把握对方专利组成情况、申请动向、纠纷历史和偏好、许可或和解费用情况等特点,总结出适用于企业的应对流程、高频率诉讼原告备案清单等应对资料,便于后续提高反应效率、节约成本、提升应对信心,以积极的态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展会后续维权也需要重视,认真应对所遭遇的指控,不可缺席庭审。还应注意,他人为了占领市场可能会恶意投诉,如果因他人的错误行为而无法参加展会或存在其他损失的,可以了解其在我国的经营情况,探讨在我国进行维权的可能性。

要点一
留意展会期间的相关文件,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展会结束后,参展企业须统计在展会期间以及展会后收到的相关侵权指控文件,妥善处理以下事宜。

(一)
及时提起复议

展会中签署的临时禁令大多数以要求被申请人“不作为”为主,即不许使用某商标或专利等,若被申请人不提起复议,法院不会主动修改或撤销临时禁令,而只要临时禁令没有修改或撤销,禁令中的裁决必须一直遵守和执行,所以临时禁令的效果可以维持很久。虽然原则上被申请人可以到第二年年展会上提起复议,但如果第二年还想继续展出相关产品,应尽早提起复议。

(二)
谨慎对待收尾函、起诉书等相关文书

一般签署临时禁令3-4周后,涉嫌侵权企业会收到收尾函。收尾函的意思是承认临时禁令的规定,被确认为侵权。企业对此必须谨慎对待,如果没有抗辩或拒绝出庭,将直接败诉。

外国企业也会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向中国参展企业送达起诉书。起诉书本身不会对被告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其不影响本次展会的继续进行,这也使得不少中国参展企业对起诉书不重视、不及时请人翻译、不注意保管甚至丢失,导致被告的中国企业对已经有效送达的起诉书没有任何应对,错过了法庭规定的各项期限甚至缺席审判,以至于第二年参展时原告带着已成生效的判决和法庭执行员进行强制执行,在展会前就把展台上所有的展品没收,使参展企业损失惨重。

要点二
展后积极诉讼,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当参展时遇到查抄等强制措施,参展企业不能采取忍气吞声等不作为的应对方式。一方面,这种“不作为”促使国外企业特别喜欢选择中国企业着手,并毫无顾忌地申请临时禁令;另一方面,国外法院也将中国企业这种“不作为”认定为承认侵权事实,从而导致针对我国的临时禁令签发频率非常之高,也使我国企业的整体声誉受损。因此,参展企业应当积极应对查抄等强制措施,如通过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行分析,了解产品是否落入临时禁令的保护范围,如果确认产品不涉及侵权或临时禁令缺乏依据,应当积极向当地法院提出要求对方在限期内提起诉讼的请求,以进行反制,并通过诉讼的形式进行答辩。如果禁令被取消,参展企业还应当向对方提起诉讼,要求申请人赔偿因执行临时禁令造成的损失。一旦日后正式进入到侵权诉讼程序,被告企业还可以按照个案的情况考虑提起专利或商标无效的请求或提起反诉。如果判决确定参展企业没有侵权的事实,则参展企业应当向对方主张商誉受损的民事赔偿,或与商务部设立的中国参展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站、展会组织者联系,听取各方意见,综合考虑后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免日后发生法律上的不利后果。同时,企业还应根据相关规定保全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并据理力争,以挽回企业的声誉。

如遇到他人侵犯自身知识产权,在参展后企业应将所收集的涉嫌侵权展品的资料、侵权证据、侵权人主体信息,交予律师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民事、行政、刑事救济措施,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例如在“王致和”商标被德国K公司抢注后,王致和集团提起诉讼。德国法院认为,原告的产品已经在德国销售多年,在德国消费者中享有较高声誉,同时,原告在中国和一些欧洲国家已经进行了商标注册,被告的抢注行为是有目的地阻碍原告在德国的商标注册和市场销售,违反了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因此判决:禁止被告K公司在德国擅自使用“王致和”商标,依法撤销K公司抢注的“王致和”商标。对于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的判决,被告K公司不服,于2008年2月25日向德国慕尼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2009年1月22日德国慕尼黑高等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于4月23日做出终审判决:K公司不得擅自使用“王致和”商标,否则将对K公司处以25万欧元的罚款或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六个月监禁;判决K公司注销其恶意抢注的“王致和”商标。

要点三
如侵权确实成立,企业应总结教训

参展企业被展会举办地相关部门进行知识产权侵权处罚后,应吸取教训,认真审视自身问题,对参展产品进行法律风险评估,降低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并及时复盘总结,统计展会期间及展会后的侵权指控及纠纷,将相关侵权材料交由法律人士分析处理,调整自身的知识产权布局和风险管理措施,为日后再次去境外参展规避风险做准备。

要点四
建立风险防控双轨制管理体系

针对参加境外展会遭遇的知识产权纠纷问题,企业应在现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度之下,以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流程和以往经验为基础,建立维权与侵权的双轨制风险防控策略。在维护自身知识产权权益方面,重点完善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及时将企业创新成果通过法律形式予以确权。在展会中发现侵权行为时,要及时固定相关证据,有效地利用法律法规制度予以维权,打击侵权行为。在降低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风险方面,重点在于加强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分析,加强竞争对手知识产权监控,定期进行市场调研,通过参展之前的准备工作将侵权风险降到最低。在展会中面临侵权指控时需要冷静应对,知晓参展地执法流程,通过高效有力的应对措施,使企业在展会中受到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要点五
加强对企业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

企业可以通过自身内部培训,还可以寻求政府部门的帮助,申请政府部门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展前培训,使参展相关工作人员能够充分了解境外展会知识产权工作相关法规的主要内容,特别是对展会上常见的警告函、临时禁令、海关现场执法、刑事调查、司法诉讼等知识产权纠纷执法形式的了解,以便在展会中如遇到相关问题时能够及早采取相应措施。

要点六
线上展会结束后的应对措施

与线下参展不同,线上参展仅通过图片或视频的形式展示商品,当发生侵权纠纷时,由于无法进行现场实物对比,且缺乏纠纷双方现场沟通交流的环节,判断被投诉展品是否构成侵权的难度较大,所以线上展会中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过程往往延续至展会结束之后线上解决,这就要求企业在线上展会结束后要做好积极应对相关知识产权纠纷的准备。线上展会结束后的应对措施与线下参展并无本质区别,企业可参照前文第二章内容采取相关措施。

但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线上展会知识产权纠纷的证据采集可以向主办方寻求帮助。因为线上参展之前,主办方会要求参展企业提交与展品相关的图片、视频材料以供展示使用,所以当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时,企业可以请求主办方提供相关材料作为认定侵权事实或者进行侵权抗辩的证据。

另外,即便在线上展会结束后企业才发现其他企业在参展期间侵犯其权利,企业仍然可以通过主办方提供的在线投诉端口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要求主办方进行处理,也可以根据所掌握的证据寻求行政、司法途径的保护。

来源丨《境外展会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南》(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商务厅编制)

审核丨程  志

发布丨樊仕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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