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贴标、压盖、灌装、封箱
……
一瓶假冒名酒就这样“诞生”
并进入市场
近日,房山公安分局刑侦支队
连续破获2起
生产、销售假冒名酒案件



经民警进一步工作,上述三名嫌疑人均已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房山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制假、售假,这样的行为
可以说是非常“刑”了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此
房山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
在选购酒类等贵重商品时
一定要选择官方门店或大型商超
警惕远低于市场价的产品
避免买到假货
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针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房山警方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
对于“知假贩假”的违法人员
房山警方必将严惩不贷!


来源:分局指挥处 刑侦支队
编辑:袁思宇 宋潇阳
审核:王杰鹏 梁云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