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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现场丨生产、销售假冒名酒?蜀黍出手了!

作者:本站编辑      2023-05-17 03:56:46     52

贴标、压盖、灌装、封箱

……

一瓶假冒名酒就这样“诞生”

并进入市场

近日,房山公安分局刑侦支队

连续破获2起

生产、销售假冒名酒案件



案件回顾



·现场一
4月27日,刑侦支队根据前期工作,在琉璃河镇一民宅内,将涉嫌非法灌装各类品牌白酒的犯罪嫌疑人潘某某(男,23岁)抓获,现场查获已灌装完成的各品牌假冒名酒共计52瓶,总价值13万余元。


·现场二
同日,刑侦支队在琉璃河镇另一处民宅,将非法灌装假冒各种品牌白酒的嫌疑人张某(男,33岁)、靳某(女,34岁)查获,当场起获已灌装完成的各品牌假冒名酒共计159瓶,总价值15万余元。


经民警进一步工作,上述三名嫌疑人均已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房山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制假、售假,这样的行为

可以说是非常“刑”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此

房山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

在选购酒类等贵重商品时

一定要选择官方门店或大型商超

警惕远低于市场价的产品

避免买到假货

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针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房山警方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

对于“知假贩假”的违法人员

房山警方必将严惩不贷!

来源:分局指挥处 刑侦支队

编辑:袁思宇 宋潇阳 

审核:王杰鹏 梁云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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