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总结“十三五”“十四五”期间江苏省钢铁行业建设成就,进一步弘扬、激发企业家精神,充分肯定和弘扬企业和企业家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的突出贡献,激励全省钢铁企业以更强的责任感、更卓越的成就投身现代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非凡十年江苏省钢铁行业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申报工作。
一、活动宗旨
通过自评申报、审核公告,选树一批厚植爱国情怀、弘扬创新精神、坚守诚信守法、承担社会责任、拓展国际视野的江苏省钢铁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全省钢铁企业和企业家立足新发展阶段,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持续提升企业综合实力与核心竞争力,推动江苏省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我国钢铁行业提质增效、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江苏钢铁力量。
二、申报范围
(一)优秀企业
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的钢铁产业链企业,重点面向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规模集聚效应的领军企业、引领行业发展的领航企业和细分领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优秀企业家
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的钢铁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点面向在企业担任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等职务的企业主要领导人。
(三)优秀青年企业家
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的钢铁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点面向在企业担任副董事长、董事会(局)副主席、首席执行官、副总裁、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年龄不超过45岁的企业负责人。
三、申报方式
本次评选采取企业或企业家自评申报、协会秘书处审核相结合方式。
四、申报条件
(一)优秀企业自评申报条件
1.卓越企业: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企业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并连续经营10年以上,近10年企业发展稳健,年度平均营业收入≥1000亿元(“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适当放宽标准)。主要经营指标位居本地区、本行业前列。
(3)已建立卓越的企业文化,能够彰显企业追求卓越的精神气质,企业组织效率和应变能力卓越高效。
(4)企业使命、愿景、核心价值观具有引领性,战略目标内核稳定并兼具动态进化,可引领企业长期保持竞争优势。
(5)企业治理规范,运营合法合规,近3年内企业及主要负责人无因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理情况,企业未发生环境污染、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群体性劳资冲突等事件。
(6)企业创新体系完善,高端产品研发与应用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7)积极履行经济、社会、环境等社会责任(如节能减排、公益慈善等)成就突出,近10年累计捐赠大于10亿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形象和公信力。
2.杰出企业: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企业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并连续经营10年以上,近10年企业发展稳健,年度平均营业收入达400亿元≤年度营业收入<1000亿元(“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适当放宽标准)。主要经营指标位居本地区、本行业前列。
(3)已建立杰出的企业文化,能够彰显企业追求卓越的精神气质,企业组织效率和应变能力高效。
(4)企业使命、愿景、核心价值观具有引领性,战略目标内核稳定并兼具动态进化,可引领企业长期保持竞争优势。
(5)企业治理规范,运营合法合规,近3年内企业及主要负责人无因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理情况,企业未发生环境污染、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群体性劳资冲突等事件。
(6)企业创新体系完善,高端产品研发与应用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7)积极履行经济、社会、环境等社会责任(如节能减排、公益慈善等)成就突出,近10年累计捐赠大于1亿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形象和公信力。
3.优秀企业: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企业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并连续经营10年以上,近10年企业发展稳健,年度平均营业收入达100亿元≤年度营业收入<400亿元(“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适当放宽标准)。主要经营指标位居本地区、本行业前列。
(3)已建立优秀的企业文化,能够彰显企业追求卓越的精神气质,企业组织效率和应变能力高效。
(4)企业使命、愿景、核心价值观具有引领性,战略目标内核稳定并兼具动态进化,可引领企业长期保持竞争优势。
(5)企业治理规范,运营合法合规,近3年内企业及主要负责人无因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理情况,企业未发生环境污染、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群体性劳资冲突等事件。
(6)企业创新体系完善,高端产品研发与应用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7)积极履行经济、社会、环境等社会责任(如节能减排、公益慈善等)成就突出,近10年累计捐赠大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形象和公信力。
(二)优秀企业家自评申报基本条件
1.卓越企业家:
(1)领导千亿级以上规模(“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适当放宽标准)钢铁产业链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2)申报人担任企业主要领导职务累计满10年;或在现企业满6年且在其他钢铁企业任主要领导累计满4年。
(3)在任期间,申报人无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被执行记录。
(4)申报人依法合规经营管理企业,近3年内,本人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无因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理情况。
(5)申报人在任期间,企业未发生环境污染、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群体性劳资冲突等事件。
(6)申报人任职期间,企业发展稳健,主要经营指标位居本地区、本行业前列。
2.杰出企业家:
(1)领导四百亿级(含)至千亿级以下规模(“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适当放宽标准)钢铁产业链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2)申报人担任企业主要领导职务累计满10年;或在现企业满6年且在其他钢铁企业任主要领导累计满4年。
(3)在任期间,申报人无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被执行记录。
(4)申报人依法合规经营管理企业,近3年内,本人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无因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理情况。
(5)申报人在任期间,企业未发生环境污染、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群体性劳资冲突等事件。
(6)申报人任职期间,企业发展稳健,主要经营指标位居本地区、本行业前列。
3.优秀企业家:
(1)领导百亿级(含)至四百亿级以下规模(“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适当放宽标准)钢铁产业链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2)申报人担任企业主要领导职务累计满10年;或在现企业满6 年且在其他钢铁企业任主要领导累计满4年。
(3)在任期间,申报人无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被执行记录。
(4)申报人依法合规经营管理企业,近3年内,本人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无因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理情况。
(5)申报人在任期间,企业未发生环境污染、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群体性劳资冲突等事件。
(6)申报人任职期间,企业发展稳健,主要经营指标位居本地区、本行业前列。
(三)优秀青年企业家自评申报基本条件
1.领导百亿级(含)以上规模(“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适当放宽标准)钢铁产业链企业的青年负责人。
2. 申报人担任企业主要领导职务累计满5年;或在现企业满3年且在其他钢铁产业链企业任主要领导累计满2年。
3.申报人在任期间,本人无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被执行记录。
4. 申报人依法合规经营管理企业,近3年内,本人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无因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理情况。
5. 申报人在任期间,企业未发生环境污染、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群体性劳资冲突等事件。
6. 申报人任职期间,企业发展稳健,主要经营指标位居本地区、本行业前列。
(四)优秀企业家、优秀青年企业家自评标准
1.政治素质与爱国敬业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关于钢铁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主动对接制造强国、质量强国战略。
(2)将企业发展融入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产业布局、产能优化、地方贡献中体现家国情怀。
(3)在国家重大战略(如长三角一体化、长江大保护)中主动作为,正确处理企业效益与区域协调发展关系。
2.创新与开拓能力
(1)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在高端钢材研发、关键工艺改进、绿色低碳技术应用等方面取得明显突破,荣获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科技成果荣获国家、省级科技进步奖,专利成果荣获国家、省级专利奖励。
(2)推动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制造,建设或升级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平台,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稳定性。
(3)敢于探索新兴领域,在钢铁产业链延伸、新材料开发、国际产能合作等方面形成新的增长点。
3.经营管理能力
(1)制定并实施清晰的中长期发展战略,企业在行业周期波动中保持稳健运行。
(2)主要经营指标(营业收入、利润、吨钢效益、劳动生产率等)稳健增长并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前列。
(3)重视人才梯队建设,建立与江苏产业人才政策相衔接的引才、育才机制,打造专业化、年轻化的管理团队。
4.诚信守法与合规经营
(1)企业依法设立、依法纳税、依法用工,无重大环保、安全、税务等违法违规记录。
(2)严格执行国家及江苏省关于钢铁行业产能置换、超低排放、能耗双控等政策要求。
(3)在供应链管理、客户合作中坚持契约精神,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未列入失信名单。
5.社会责任与公益担当
(1)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改善作业环境与福利待遇。
(2)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发展,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推进节能降碳和资源循环利用,符合江苏省“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要求。
(3)主动参与地方公益事业、乡村振兴、应急救灾等社会活动,在促进共同富裕中发挥积极作用。
6.风险管控与危机应对
(1)建立健全覆盖安全、环保、市场、资金等领域的风险防控体系,具备较强抗风险能力。
(2)在行业下行周期、突发事件(如重大安全环保事故、供应链中断)中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处置,保障企业平稳运行。
(3)具备较强战略定力与危机领导力,能够带领企业在复杂环境中实现结构调整与韧性增长。
7.个人品质与领导力
(1)恪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在行业内有良好口碑,无不良社会影响。
(2)坚持以人为本,善于听取一线员工、技术骨干及外部专家意见,营造开放包容的企业文化。
(3)在行业内积极发挥作用,如参与江苏省钢铁行业协会相关工作、推动行业自律与协同发展。
五、评选时间、材料和提交方式
(一)评选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4月27日。
(二)评选材料要求
1.“非凡十年”江苏省钢铁行业优秀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表中企业经营及相关指标数据需准确填写,企业简介500字以内。
2.“非凡十年”江苏省钢铁行业优秀企业家申报表(见附件2),业绩简介500字以内。
3.“非凡十年”江苏省钢铁行业优秀青年企业家申报表(见附件3),业绩简介500字以内。
4.优秀企业家、优秀青年企业家业绩材料(300字以内),材料需按照综合评价标准七个方面撰写。
5.近10年企业及个人市级(含)以上荣誉证明材料。
6.免冠、正面彩色二寸近照1张及电子版。
(三)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申报表、业绩材料、荣誉证明等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
2.电子材料:纸质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申报表(Word格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jsgt009@126.com,文件命名为“非凡十年优秀企业”“姓名+非凡十年优秀企业家”“姓名+非凡十年优秀青年企业家”。
六、联系方法
联系人:陈家苏13605177520
李喆15951681260
邮寄地址:南京市御道街58-2号明御大厦703。
江苏省钢铁行业协会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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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瑀夕 审核:孙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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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总结“十三五”“十四五”期间江苏省钢铁行业建设成就,进一步弘扬、激发企业家精神,充分肯定和弘扬企业和企业家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的突出贡献,激励全省钢铁企业以更强的责任感、更卓越的成就投身现代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非凡十年江苏省钢铁行业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申报工作。
一、活动宗旨
通过自评申报、审核公告,选树一批厚植爱国情怀、弘扬创新精神、坚守诚信守法、承担社会责任、拓展国际视野的江苏省钢铁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全省钢铁企业和企业家立足新发展阶段,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持续提升企业综合实力与核心竞争力,推动江苏省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我国钢铁行业提质增效、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江苏钢铁力量。
二、申报范围
(一)优秀企业
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的钢铁产业链企业,重点面向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规模集聚效应的领军企业、引领行业发展的领航企业和细分领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优秀企业家
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的钢铁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点面向在企业担任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等职务的企业主要领导人。
(三)优秀青年企业家
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的钢铁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点面向在企业担任副董事长、董事会(局)副主席、首席执行官、副总裁、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年龄不超过45岁的企业负责人。
三、申报方式
本次评选采取企业或企业家自评申报、协会秘书处审核相结合方式。
四、申报条件
(一)优秀企业自评申报条件
1.卓越企业: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企业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并连续经营10年以上,近10年企业发展稳健,年度平均营业收入≥1000亿元(“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适当放宽标准)。主要经营指标位居本地区、本行业前列。
(3)已建立卓越的企业文化,能够彰显企业追求卓越的精神气质,企业组织效率和应变能力卓越高效。
(4)企业使命、愿景、核心价值观具有引领性,战略目标内核稳定并兼具动态进化,可引领企业长期保持竞争优势。
(5)企业治理规范,运营合法合规,近3年内企业及主要负责人无因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理情况,企业未发生环境污染、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群体性劳资冲突等事件。
(6)企业创新体系完善,高端产品研发与应用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7)积极履行经济、社会、环境等社会责任(如节能减排、公益慈善等)成就突出,近10年累计捐赠大于10亿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形象和公信力。
2.杰出企业: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企业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并连续经营10年以上,近10年企业发展稳健,年度平均营业收入达400亿元≤年度营业收入<1000亿元(“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适当放宽标准)。主要经营指标位居本地区、本行业前列。
(3)已建立杰出的企业文化,能够彰显企业追求卓越的精神气质,企业组织效率和应变能力高效。
(4)企业使命、愿景、核心价值观具有引领性,战略目标内核稳定并兼具动态进化,可引领企业长期保持竞争优势。
(5)企业治理规范,运营合法合规,近3年内企业及主要负责人无因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理情况,企业未发生环境污染、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群体性劳资冲突等事件。
(6)企业创新体系完善,高端产品研发与应用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7)积极履行经济、社会、环境等社会责任(如节能减排、公益慈善等)成就突出,近10年累计捐赠大于1亿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形象和公信力。
3.优秀企业: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企业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并连续经营10年以上,近10年企业发展稳健,年度平均营业收入达100亿元≤年度营业收入<400亿元(“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适当放宽标准)。主要经营指标位居本地区、本行业前列。
(3)已建立优秀的企业文化,能够彰显企业追求卓越的精神气质,企业组织效率和应变能力高效。
(4)企业使命、愿景、核心价值观具有引领性,战略目标内核稳定并兼具动态进化,可引领企业长期保持竞争优势。
(5)企业治理规范,运营合法合规,近3年内企业及主要负责人无因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理情况,企业未发生环境污染、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群体性劳资冲突等事件。
(6)企业创新体系完善,高端产品研发与应用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7)积极履行经济、社会、环境等社会责任(如节能减排、公益慈善等)成就突出,近10年累计捐赠大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形象和公信力。
(二)优秀企业家自评申报基本条件
1.卓越企业家:
(1)领导千亿级以上规模(“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适当放宽标准)钢铁产业链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2)申报人担任企业主要领导职务累计满10年;或在现企业满6年且在其他钢铁企业任主要领导累计满4年。
(3)在任期间,申报人无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被执行记录。
(4)申报人依法合规经营管理企业,近3年内,本人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无因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理情况。
(5)申报人在任期间,企业未发生环境污染、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群体性劳资冲突等事件。
(6)申报人任职期间,企业发展稳健,主要经营指标位居本地区、本行业前列。
2.杰出企业家:
(1)领导四百亿级(含)至千亿级以下规模(“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适当放宽标准)钢铁产业链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2)申报人担任企业主要领导职务累计满10年;或在现企业满6年且在其他钢铁企业任主要领导累计满4年。
(3)在任期间,申报人无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被执行记录。
(4)申报人依法合规经营管理企业,近3年内,本人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无因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理情况。
(5)申报人在任期间,企业未发生环境污染、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群体性劳资冲突等事件。
(6)申报人任职期间,企业发展稳健,主要经营指标位居本地区、本行业前列。
3.优秀企业家:
(1)领导百亿级(含)至四百亿级以下规模(“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适当放宽标准)钢铁产业链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2)申报人担任企业主要领导职务累计满10年;或在现企业满6 年且在其他钢铁企业任主要领导累计满4年。
(3)在任期间,申报人无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被执行记录。
(4)申报人依法合规经营管理企业,近3年内,本人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无因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理情况。
(5)申报人在任期间,企业未发生环境污染、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群体性劳资冲突等事件。
(6)申报人任职期间,企业发展稳健,主要经营指标位居本地区、本行业前列。
(三)优秀青年企业家自评申报基本条件
1.领导百亿级(含)以上规模(“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适当放宽标准)钢铁产业链企业的青年负责人。
2. 申报人担任企业主要领导职务累计满5年;或在现企业满3年且在其他钢铁产业链企业任主要领导累计满2年。
3.申报人在任期间,本人无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被执行记录。
4. 申报人依法合规经营管理企业,近3年内,本人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无因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理情况。
5. 申报人在任期间,企业未发生环境污染、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群体性劳资冲突等事件。
6. 申报人任职期间,企业发展稳健,主要经营指标位居本地区、本行业前列。
(四)优秀企业家、优秀青年企业家自评标准
1.政治素质与爱国敬业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关于钢铁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主动对接制造强国、质量强国战略。
(2)将企业发展融入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产业布局、产能优化、地方贡献中体现家国情怀。
(3)在国家重大战略(如长三角一体化、长江大保护)中主动作为,正确处理企业效益与区域协调发展关系。
2.创新与开拓能力
(1)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在高端钢材研发、关键工艺改进、绿色低碳技术应用等方面取得明显突破,荣获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科技成果荣获国家、省级科技进步奖,专利成果荣获国家、省级专利奖励。
(2)推动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制造,建设或升级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平台,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稳定性。
(3)敢于探索新兴领域,在钢铁产业链延伸、新材料开发、国际产能合作等方面形成新的增长点。
3.经营管理能力
(1)制定并实施清晰的中长期发展战略,企业在行业周期波动中保持稳健运行。
(2)主要经营指标(营业收入、利润、吨钢效益、劳动生产率等)稳健增长并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前列。
(3)重视人才梯队建设,建立与江苏产业人才政策相衔接的引才、育才机制,打造专业化、年轻化的管理团队。
4.诚信守法与合规经营
(1)企业依法设立、依法纳税、依法用工,无重大环保、安全、税务等违法违规记录。
(2)严格执行国家及江苏省关于钢铁行业产能置换、超低排放、能耗双控等政策要求。
(3)在供应链管理、客户合作中坚持契约精神,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未列入失信名单。
5.社会责任与公益担当
(1)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改善作业环境与福利待遇。
(2)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发展,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推进节能降碳和资源循环利用,符合江苏省“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要求。
(3)主动参与地方公益事业、乡村振兴、应急救灾等社会活动,在促进共同富裕中发挥积极作用。
6.风险管控与危机应对
(1)建立健全覆盖安全、环保、市场、资金等领域的风险防控体系,具备较强抗风险能力。
(2)在行业下行周期、突发事件(如重大安全环保事故、供应链中断)中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处置,保障企业平稳运行。
(3)具备较强战略定力与危机领导力,能够带领企业在复杂环境中实现结构调整与韧性增长。
7.个人品质与领导力
(1)恪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在行业内有良好口碑,无不良社会影响。
(2)坚持以人为本,善于听取一线员工、技术骨干及外部专家意见,营造开放包容的企业文化。
(3)在行业内积极发挥作用,如参与江苏省钢铁行业协会相关工作、推动行业自律与协同发展。
五、评选时间、材料和提交方式
(一)评选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4月27日。
(二)评选材料要求
1.“非凡十年”江苏省钢铁行业优秀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表中企业经营及相关指标数据需准确填写,企业简介500字以内。
2.“非凡十年”江苏省钢铁行业优秀企业家申报表(见附件2),业绩简介500字以内。
3.“非凡十年”江苏省钢铁行业优秀青年企业家申报表(见附件3),业绩简介500字以内。
4.优秀企业家、优秀青年企业家业绩材料(300字以内),材料需按照综合评价标准七个方面撰写。
5.近10年企业及个人市级(含)以上荣誉证明材料。
6.免冠、正面彩色二寸近照1张及电子版。
(三)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申报表、业绩材料、荣誉证明等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
2.电子材料:纸质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申报表(Word格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jsgt009@126.com,文件命名为“非凡十年优秀企业”“姓名+非凡十年优秀企业家”“姓名+非凡十年优秀青年企业家”。
六、联系方法
联系人:陈家苏13605177520
李喆15951681260
邮寄地址:南京市御道街58-2号明御大厦703。
江苏省钢铁行业协会
2026年4月15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总结“十三五”“十四五”期间江苏省钢铁行业建设成就,进一步弘扬、激发企业家精神,充分肯定和弘扬企业和企业家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的突出贡献,激励全省钢铁企业以更强的责任感、更卓越的成就投身现代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非凡十年江苏省钢铁行业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申报工作。
一、活动宗旨
通过自评申报、审核公告,选树一批厚植爱国情怀、弘扬创新精神、坚守诚信守法、承担社会责任、拓展国际视野的江苏省钢铁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全省钢铁企业和企业家立足新发展阶段,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持续提升企业综合实力与核心竞争力,推动江苏省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我国钢铁行业提质增效、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江苏钢铁力量。
二、申报范围
(一)优秀企业
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的钢铁产业链企业,重点面向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规模集聚效应的领军企业、引领行业发展的领航企业和细分领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优秀企业家
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的钢铁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点面向在企业担任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等职务的企业主要领导人。
(三)优秀青年企业家
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的钢铁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点面向在企业担任副董事长、董事会(局)副主席、首席执行官、副总裁、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年龄不超过45岁的企业负责人。
三、申报方式
本次评选采取企业或企业家自评申报、协会秘书处审核相结合方式。
四、申报条件
(一)优秀企业自评申报条件
1.卓越企业: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企业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并连续经营10年以上,近10年企业发展稳健,年度平均营业收入≥1000亿元(“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适当放宽标准)。主要经营指标位居本地区、本行业前列。
(3)已建立卓越的企业文化,能够彰显企业追求卓越的精神气质,企业组织效率和应变能力卓越高效。
(4)企业使命、愿景、核心价值观具有引领性,战略目标内核稳定并兼具动态进化,可引领企业长期保持竞争优势。
(5)企业治理规范,运营合法合规,近3年内企业及主要负责人无因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理情况,企业未发生环境污染、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群体性劳资冲突等事件。
(6)企业创新体系完善,高端产品研发与应用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7)积极履行经济、社会、环境等社会责任(如节能减排、公益慈善等)成就突出,近10年累计捐赠大于10亿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形象和公信力。
2.杰出企业: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企业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并连续经营10年以上,近10年企业发展稳健,年度平均营业收入达400亿元≤年度营业收入<1000亿元(“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适当放宽标准)。主要经营指标位居本地区、本行业前列。
(3)已建立杰出的企业文化,能够彰显企业追求卓越的精神气质,企业组织效率和应变能力高效。
(4)企业使命、愿景、核心价值观具有引领性,战略目标内核稳定并兼具动态进化,可引领企业长期保持竞争优势。
(5)企业治理规范,运营合法合规,近3年内企业及主要负责人无因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理情况,企业未发生环境污染、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群体性劳资冲突等事件。
(6)企业创新体系完善,高端产品研发与应用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7)积极履行经济、社会、环境等社会责任(如节能减排、公益慈善等)成就突出,近10年累计捐赠大于1亿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形象和公信力。
3.优秀企业: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企业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并连续经营10年以上,近10年企业发展稳健,年度平均营业收入达100亿元≤年度营业收入<400亿元(“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适当放宽标准)。主要经营指标位居本地区、本行业前列。
(3)已建立优秀的企业文化,能够彰显企业追求卓越的精神气质,企业组织效率和应变能力高效。
(4)企业使命、愿景、核心价值观具有引领性,战略目标内核稳定并兼具动态进化,可引领企业长期保持竞争优势。
(5)企业治理规范,运营合法合规,近3年内企业及主要负责人无因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理情况,企业未发生环境污染、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群体性劳资冲突等事件。
(6)企业创新体系完善,高端产品研发与应用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7)积极履行经济、社会、环境等社会责任(如节能减排、公益慈善等)成就突出,近10年累计捐赠大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形象和公信力。
(二)优秀企业家自评申报基本条件
1.卓越企业家:
(1)领导千亿级以上规模(“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适当放宽标准)钢铁产业链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2)申报人担任企业主要领导职务累计满10年;或在现企业满6年且在其他钢铁企业任主要领导累计满4年。
(3)在任期间,申报人无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被执行记录。
(4)申报人依法合规经营管理企业,近3年内,本人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无因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理情况。
(5)申报人在任期间,企业未发生环境污染、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群体性劳资冲突等事件。
(6)申报人任职期间,企业发展稳健,主要经营指标位居本地区、本行业前列。
2.杰出企业家:
(1)领导四百亿级(含)至千亿级以下规模(“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适当放宽标准)钢铁产业链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2)申报人担任企业主要领导职务累计满10年;或在现企业满6年且在其他钢铁企业任主要领导累计满4年。
(3)在任期间,申报人无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被执行记录。
(4)申报人依法合规经营管理企业,近3年内,本人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无因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理情况。
(5)申报人在任期间,企业未发生环境污染、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群体性劳资冲突等事件。
(6)申报人任职期间,企业发展稳健,主要经营指标位居本地区、本行业前列。
3.优秀企业家:
(1)领导百亿级(含)至四百亿级以下规模(“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适当放宽标准)钢铁产业链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2)申报人担任企业主要领导职务累计满10年;或在现企业满6 年且在其他钢铁企业任主要领导累计满4年。
(3)在任期间,申报人无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被执行记录。
(4)申报人依法合规经营管理企业,近3年内,本人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无因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理情况。
(5)申报人在任期间,企业未发生环境污染、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群体性劳资冲突等事件。
(6)申报人任职期间,企业发展稳健,主要经营指标位居本地区、本行业前列。
(三)优秀青年企业家自评申报基本条件
1.领导百亿级(含)以上规模(“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适当放宽标准)钢铁产业链企业的青年负责人。
2. 申报人担任企业主要领导职务累计满5年;或在现企业满3年且在其他钢铁产业链企业任主要领导累计满2年。
3.申报人在任期间,本人无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被执行记录。
4. 申报人依法合规经营管理企业,近3年内,本人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无因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理情况。
5. 申报人在任期间,企业未发生环境污染、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群体性劳资冲突等事件。
6. 申报人任职期间,企业发展稳健,主要经营指标位居本地区、本行业前列。
(四)优秀企业家、优秀青年企业家自评标准
1.政治素质与爱国敬业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关于钢铁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主动对接制造强国、质量强国战略。
(2)将企业发展融入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产业布局、产能优化、地方贡献中体现家国情怀。
(3)在国家重大战略(如长三角一体化、长江大保护)中主动作为,正确处理企业效益与区域协调发展关系。
2.创新与开拓能力
(1)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在高端钢材研发、关键工艺改进、绿色低碳技术应用等方面取得明显突破,荣获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科技成果荣获国家、省级科技进步奖,专利成果荣获国家、省级专利奖励。
(2)推动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制造,建设或升级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平台,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稳定性。
(3)敢于探索新兴领域,在钢铁产业链延伸、新材料开发、国际产能合作等方面形成新的增长点。
3.经营管理能力
(1)制定并实施清晰的中长期发展战略,企业在行业周期波动中保持稳健运行。
(2)主要经营指标(营业收入、利润、吨钢效益、劳动生产率等)稳健增长并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前列。
(3)重视人才梯队建设,建立与江苏产业人才政策相衔接的引才、育才机制,打造专业化、年轻化的管理团队。
4.诚信守法与合规经营
(1)企业依法设立、依法纳税、依法用工,无重大环保、安全、税务等违法违规记录。
(2)严格执行国家及江苏省关于钢铁行业产能置换、超低排放、能耗双控等政策要求。
(3)在供应链管理、客户合作中坚持契约精神,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未列入失信名单。
5.社会责任与公益担当
(1)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改善作业环境与福利待遇。
(2)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发展,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推进节能降碳和资源循环利用,符合江苏省“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要求。
(3)主动参与地方公益事业、乡村振兴、应急救灾等社会活动,在促进共同富裕中发挥积极作用。
6.风险管控与危机应对
(1)建立健全覆盖安全、环保、市场、资金等领域的风险防控体系,具备较强抗风险能力。
(2)在行业下行周期、突发事件(如重大安全环保事故、供应链中断)中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处置,保障企业平稳运行。
(3)具备较强战略定力与危机领导力,能够带领企业在复杂环境中实现结构调整与韧性增长。
7.个人品质与领导力
(1)恪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在行业内有良好口碑,无不良社会影响。
(2)坚持以人为本,善于听取一线员工、技术骨干及外部专家意见,营造开放包容的企业文化。
(3)在行业内积极发挥作用,如参与江苏省钢铁行业协会相关工作、推动行业自律与协同发展。
五、评选时间、材料和提交方式
(一)评选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4月27日。
(二)评选材料要求
1.“非凡十年”江苏省钢铁行业优秀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表中企业经营及相关指标数据需准确填写,企业简介500字以内。
2.“非凡十年”江苏省钢铁行业优秀企业家申报表(见附件2),业绩简介500字以内。
3.“非凡十年”江苏省钢铁行业优秀青年企业家申报表(见附件3),业绩简介500字以内。
4.优秀企业家、优秀青年企业家业绩材料(300字以内),材料需按照综合评价标准七个方面撰写。
5.近10年企业及个人市级(含)以上荣誉证明材料。
6.免冠、正面彩色二寸近照1张及电子版。
(三)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申报表、业绩材料、荣誉证明等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
2.电子材料:纸质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申报表(Word格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jsgt009@126.com,文件命名为“非凡十年优秀企业”“姓名+非凡十年优秀企业家”“姓名+非凡十年优秀青年企业家”。
六、联系方法
联系人:陈家苏13605177520
李喆15951681260
邮寄地址:南京市御道街58-2号明御大厦703。
江苏省钢铁行业协会
2026年4月15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总结“十三五”“十四五”期间江苏省钢铁行业建设成就,进一步弘扬、激发企业家精神,充分肯定和弘扬企业和企业家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的突出贡献,激励全省钢铁企业以更强的责任感、更卓越的成就投身现代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非凡十年江苏省钢铁行业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申报工作。
一、活动宗旨
通过自评申报、审核公告,选树一批厚植爱国情怀、弘扬创新精神、坚守诚信守法、承担社会责任、拓展国际视野的江苏省钢铁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全省钢铁企业和企业家立足新发展阶段,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持续提升企业综合实力与核心竞争力,推动江苏省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我国钢铁行业提质增效、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江苏钢铁力量。
二、申报范围
(一)优秀企业
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的钢铁产业链企业,重点面向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规模集聚效应的领军企业、引领行业发展的领航企业和细分领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优秀企业家
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的钢铁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点面向在企业担任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等职务的企业主要领导人。
(三)优秀青年企业家
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的钢铁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点面向在企业担任副董事长、董事会(局)副主席、首席执行官、副总裁、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年龄不超过45岁的企业负责人。
三、申报方式
本次评选采取企业或企业家自评申报、协会秘书处审核相结合方式。
四、申报条件
(一)优秀企业自评申报条件
1.卓越企业: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企业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并连续经营10年以上,近10年企业发展稳健,年度平均营业收入≥1000亿元(“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适当放宽标准)。主要经营指标位居本地区、本行业前列。
(3)已建立卓越的企业文化,能够彰显企业追求卓越的精神气质,企业组织效率和应变能力卓越高效。
(4)企业使命、愿景、核心价值观具有引领性,战略目标内核稳定并兼具动态进化,可引领企业长期保持竞争优势。
(5)企业治理规范,运营合法合规,近3年内企业及主要负责人无因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理情况,企业未发生环境污染、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群体性劳资冲突等事件。
(6)企业创新体系完善,高端产品研发与应用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7)积极履行经济、社会、环境等社会责任(如节能减排、公益慈善等)成就突出,近10年累计捐赠大于10亿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形象和公信力。
2.杰出企业: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企业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并连续经营10年以上,近10年企业发展稳健,年度平均营业收入达400亿元≤年度营业收入<1000亿元(“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适当放宽标准)。主要经营指标位居本地区、本行业前列。
(3)已建立杰出的企业文化,能够彰显企业追求卓越的精神气质,企业组织效率和应变能力高效。
(4)企业使命、愿景、核心价值观具有引领性,战略目标内核稳定并兼具动态进化,可引领企业长期保持竞争优势。
(5)企业治理规范,运营合法合规,近3年内企业及主要负责人无因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理情况,企业未发生环境污染、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群体性劳资冲突等事件。
(6)企业创新体系完善,高端产品研发与应用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7)积极履行经济、社会、环境等社会责任(如节能减排、公益慈善等)成就突出,近10年累计捐赠大于1亿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形象和公信力。
3.优秀企业: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企业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并连续经营10年以上,近10年企业发展稳健,年度平均营业收入达100亿元≤年度营业收入<400亿元(“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适当放宽标准)。主要经营指标位居本地区、本行业前列。
(3)已建立优秀的企业文化,能够彰显企业追求卓越的精神气质,企业组织效率和应变能力高效。
(4)企业使命、愿景、核心价值观具有引领性,战略目标内核稳定并兼具动态进化,可引领企业长期保持竞争优势。
(5)企业治理规范,运营合法合规,近3年内企业及主要负责人无因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理情况,企业未发生环境污染、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群体性劳资冲突等事件。
(6)企业创新体系完善,高端产品研发与应用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7)积极履行经济、社会、环境等社会责任(如节能减排、公益慈善等)成就突出,近10年累计捐赠大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形象和公信力。
(二)优秀企业家自评申报基本条件
1.卓越企业家:
(1)领导千亿级以上规模(“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适当放宽标准)钢铁产业链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2)申报人担任企业主要领导职务累计满10年;或在现企业满6年且在其他钢铁企业任主要领导累计满4年。
(3)在任期间,申报人无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被执行记录。
(4)申报人依法合规经营管理企业,近3年内,本人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无因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理情况。
(5)申报人在任期间,企业未发生环境污染、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群体性劳资冲突等事件。
(6)申报人任职期间,企业发展稳健,主要经营指标位居本地区、本行业前列。
2.杰出企业家:
(1)领导四百亿级(含)至千亿级以下规模(“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适当放宽标准)钢铁产业链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2)申报人担任企业主要领导职务累计满10年;或在现企业满6年且在其他钢铁企业任主要领导累计满4年。
(3)在任期间,申报人无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被执行记录。
(4)申报人依法合规经营管理企业,近3年内,本人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无因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理情况。
(5)申报人在任期间,企业未发生环境污染、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群体性劳资冲突等事件。
(6)申报人任职期间,企业发展稳健,主要经营指标位居本地区、本行业前列。
3.优秀企业家:
(1)领导百亿级(含)至四百亿级以下规模(“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适当放宽标准)钢铁产业链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2)申报人担任企业主要领导职务累计满10年;或在现企业满6 年且在其他钢铁企业任主要领导累计满4年。
(3)在任期间,申报人无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被执行记录。
(4)申报人依法合规经营管理企业,近3年内,本人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无因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理情况。
(5)申报人在任期间,企业未发生环境污染、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群体性劳资冲突等事件。
(6)申报人任职期间,企业发展稳健,主要经营指标位居本地区、本行业前列。
(三)优秀青年企业家自评申报基本条件
1.领导百亿级(含)以上规模(“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适当放宽标准)钢铁产业链企业的青年负责人。
2. 申报人担任企业主要领导职务累计满5年;或在现企业满3年且在其他钢铁产业链企业任主要领导累计满2年。
3.申报人在任期间,本人无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被执行记录。
4. 申报人依法合规经营管理企业,近3年内,本人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无因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理情况。
5. 申报人在任期间,企业未发生环境污染、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群体性劳资冲突等事件。
6. 申报人任职期间,企业发展稳健,主要经营指标位居本地区、本行业前列。
(四)优秀企业家、优秀青年企业家自评标准
1.政治素质与爱国敬业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关于钢铁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主动对接制造强国、质量强国战略。
(2)将企业发展融入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产业布局、产能优化、地方贡献中体现家国情怀。
(3)在国家重大战略(如长三角一体化、长江大保护)中主动作为,正确处理企业效益与区域协调发展关系。
2.创新与开拓能力
(1)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在高端钢材研发、关键工艺改进、绿色低碳技术应用等方面取得明显突破,荣获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科技成果荣获国家、省级科技进步奖,专利成果荣获国家、省级专利奖励。
(2)推动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制造,建设或升级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平台,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稳定性。
(3)敢于探索新兴领域,在钢铁产业链延伸、新材料开发、国际产能合作等方面形成新的增长点。
3.经营管理能力
(1)制定并实施清晰的中长期发展战略,企业在行业周期波动中保持稳健运行。
(2)主要经营指标(营业收入、利润、吨钢效益、劳动生产率等)稳健增长并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前列。
(3)重视人才梯队建设,建立与江苏产业人才政策相衔接的引才、育才机制,打造专业化、年轻化的管理团队。
4.诚信守法与合规经营
(1)企业依法设立、依法纳税、依法用工,无重大环保、安全、税务等违法违规记录。
(2)严格执行国家及江苏省关于钢铁行业产能置换、超低排放、能耗双控等政策要求。
(3)在供应链管理、客户合作中坚持契约精神,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未列入失信名单。
5.社会责任与公益担当
(1)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改善作业环境与福利待遇。
(2)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发展,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推进节能降碳和资源循环利用,符合江苏省“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要求。
(3)主动参与地方公益事业、乡村振兴、应急救灾等社会活动,在促进共同富裕中发挥积极作用。
6.风险管控与危机应对
(1)建立健全覆盖安全、环保、市场、资金等领域的风险防控体系,具备较强抗风险能力。
(2)在行业下行周期、突发事件(如重大安全环保事故、供应链中断)中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处置,保障企业平稳运行。
(3)具备较强战略定力与危机领导力,能够带领企业在复杂环境中实现结构调整与韧性增长。
7.个人品质与领导力
(1)恪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在行业内有良好口碑,无不良社会影响。
(2)坚持以人为本,善于听取一线员工、技术骨干及外部专家意见,营造开放包容的企业文化。
(3)在行业内积极发挥作用,如参与江苏省钢铁行业协会相关工作、推动行业自律与协同发展。
五、评选时间、材料和提交方式
(一)评选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4月27日。
(二)评选材料要求
1.“非凡十年”江苏省钢铁行业优秀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表中企业经营及相关指标数据需准确填写,企业简介500字以内。
2.“非凡十年”江苏省钢铁行业优秀企业家申报表(见附件2),业绩简介500字以内。
3.“非凡十年”江苏省钢铁行业优秀青年企业家申报表(见附件3),业绩简介500字以内。
4.优秀企业家、优秀青年企业家业绩材料(300字以内),材料需按照综合评价标准七个方面撰写。
5.近10年企业及个人市级(含)以上荣誉证明材料。
6.免冠、正面彩色二寸近照1张及电子版。
(三)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申报表、业绩材料、荣誉证明等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
2.电子材料:纸质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申报表(Word格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jsgt009@126.com,文件命名为“非凡十年优秀企业”“姓名+非凡十年优秀企业家”“姓名+非凡十年优秀青年企业家”。
六、联系方法
联系人:陈家苏13605177520
李喆15951681260
邮寄地址:南京市御道街58-2号明御大厦703。
江苏省钢铁行业协会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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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洪冰一行专访安徽长江钢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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