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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交会 | 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办理广州市交易团第139届广交会出口展区证件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3-27 23:24:00     0
广交会 | 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办理广州市交易团第139届广交会出口展区证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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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广州市交易团

第139届广交会

出口展区证件的通知

前言

各参展企业:

  为做好第139届广交会出口展区参展企业证件办理工作,现就我团有关办证事项通知如下:

1

证件管理和使用要求

(一)严格落实办证主体责任,遵循“谁申请谁负责”。

按照企业办证资格申请证件,不得为非本企业人员办证。持证人员或车辆在广交会展馆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责任事故的,由办证企业负责。

(二)广交会实行“一人一证”“一车一证”原则。

广交会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在同一有效期内只能办理一个证件。所有人员均需持有当期有效证件并通过安检口验证方能进馆。

4月9日至5月6日全员验证进馆。除持有全馆通行标志车证的车辆外,其他持证车辆须严格按照车证上载明的入口、区域进馆通行。车证需在有效期内使用,不得转让、涂改、伪造、倒卖。

(三)持证人员应自觉遵守广交会各项管理规定,并按以下要求使用证件。

1.在馆期间不得从事与证件身份和适用范围不相符、扰乱展会秩序的行为;

2.在馆期间应规范佩戴证件,有照片一面朝外,不得故意反戴、遮掩或不佩戴证件;

3.不得倒卖、转借、伪造、涂改广交会证件,不得使用未激活、无效、未到有效期或过期的证件,不得冒用、盗用他人人员证件;

4.需随身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配合广交会保卫人员、检查人员的核查。

5.持证人员应按照证件有效期和准入时间要求进馆。

2

证件办理

(一)出口展区证件包括参展商证、参展代表证、筹展人员证、撤展人员证、筹展小车证、撤展小车证;

(二)各类证件办理方法请参阅《第139届广交会广州市交易团出口展区证件办理操作指南》(详见附件),所有办证资料,可参照办证清单及相关附件准备,且均需企业法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本届广交会将对第134届广交会以来出现5次或6次跨证种、跨企业办证记录的,系统提示“黄色预警”;出现7次及以上跨证种、跨企业办证记录的,证件系统提示“红色预警”。同时,在办证系统中为各证件审核单位提供办证申请人员异常预警提示,授权查询审核范围内人员历史办证记录,对预警人员将从严审批。

(四)参展企业展位负责人确认与证件办理同步开展,展位负责人应为参展企业正式员工,必须办理参展商证。

(五)为方便参展企业办证,本届我团于3月26日开始受理企业办证申请,4月7日-4月30日期间(含周六日)人民北路829号环球广场1014室正常办公,5月1日-5月5日,全体在琶洲展馆广州团部办公。

(六)本届广交会参展企业证件要求变化较大,请大家务必认真了解办证通知及附件的相关内容。

相关附件及联系方式

附件:办证指南及相关材料.zip

联系人及电话:

刘欣怡,31232764

文洁,88902218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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