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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届广交会参展、服务单位办证工作通告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3-21 10:32:35     0
第139届广交会参展、服务单位办证工作通告

各参展企业:

为做好第139届广交会证件办理工作,从严证件申办和审核,请各单位按以下要求配合做好本届广交会办证工作,

通告如下:

一、主要变化

(一)进、出口展区参展商证件须重新办理,往届参展商证停用。其中出口展区参展商证按新办50元/证、换人换证100元/证、丢失补办200元/证收取办证费用。在同一参展企业下办理的参展人员证,完成首次办证后,可多届激活使用。

(二)进、出口展区参展代表证件指标调整为每个标准展位5天。

(三)工作人员证(交易团、进出口商会、外资协会及进口展招展合作机构)改办二维码证件,须重新办理,免收指标内新办证和丢失补办费用,指标外办证费用按新办50元/证、丢失补办200元/证收取。增设团部协助人员工作证件,指标按展位数量5%配置,办证费用按新办50元/证,丢失补办100元/证收取。

(四)增设参展企业筹撤展人员证件,仅限参展企业参与筹展或撤展工作的展务人员办理,通过“广交会供应商APP”提交办证;原筹、撤展人员证更名为施工筹撤展人员证件,仅限特装施工服务商、运输单位申请。办证费用按30元/天收取,证件指标调整为按需申请。

(五)增设货车司机证件,仅限货车证办理单位申请,按30元/天收取办证费用,每张货车证配置2个指标。

(六)原内停小车证、筹撤展小车证合并调整为小车停车证,下设展期小车和筹撤展小车类型。原内停大客车证更名为大客车停车证(展期大客车)。原筹展货车证、撤展货车证(特装)、撤展货车证(展品)合并调整为货车证,下设筹展货车(特装)、筹展货车(展品)、撤展货车(特装)、撤展货车(展品)类型。货车证办证费用按50元/证收取,其余收费标准不变。

第139届广交会开始,货车证由特装施工服务商、展品运输单位和展品自运企业申请及办理,交易团、参展企业(非自运企业)不得申办货车证件。

(七)本届广交会将对第134届广交会以来出现5次及以上跨证种、跨企业办证的人员予以重点关注,在办证系统中为各证件审核单位提供办证申请人员异常预警提示,授权查询审核范围内人员历史办证记录,各单位务必对预警人员从严审批。

(八)为进一步规范证件办理,本届办理过服务人员证(参展企业筹撤展人员、施工筹撤展人员)、或申请办理参展人员证(进、出口展区参展商、参展代表)但被驳回的人员,不得办理本届采购人员证(采购代表)和境外采购商陪同人员证;当期办理过参展人员证(进、出口展区参展商、参展代表)的人员,不得办理当期采购人员证(采购代表)和境外采购商陪同人员证。

(九)从第139届广交会起取消手撕发票,实行“先缴费、再制证、后开票”模式。证件系统支持交易团、进口展招展合作机构、特装施工服务商在线支付办证费用,并开具数电发票。

(十)出口展区参展商证件申请时,需选择办证人员与参展企业的归属关系。

(十一)出口展展位负责人确认与证件办理同步开展,参展企业须指定本企业正式工作人员担任展位负责人,办证时须提交其在该企业缴纳近3个月以上社保的证明。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社保证明的,展位负责人可提供以下任选一种替代证明材料:

1.本人近一年(2025年4月以来,下同)连续担任参展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最大股东的第三方证明。

2.本人在参展企业的全资或绝对控股(50%以上)母公司或子公司缴纳近3个月以上社保的证明,且全资或绝对控股关系近一年一直存续。

3.本人近一年由参展企业连续发放的工资流水证明。

乡村振兴特色产品展区企业展位负责人办证时无需提交社保证明。

(十二)其他出口展区参展人员办理参展人员证时,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在参展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也可以是参展企业出具的书面盖章材料(内容包括其与参展企业的雇佣或业务关系、承担的参展职责、股权关系证明等)。

二、证件申请和使用要求

(一)广交会期间进入广交会展馆的人员、车辆均应按规定办理进馆证件,经安检、验证后进馆,在馆期间应自觉配合、服从大会管理规定,维护展会秩序。

(二)广交会证件申请单位和个人应遵循“谁申请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按大会证件管理规定要求,如实提交申请资料,确保真实、有效,不得为无关的人员、车辆办证。

(三)广交会证件使用遵循“一人一证”“一车一证”“谁使用谁负责”原则。

(四)持证人员应自觉遵守广交会各项管理规定,并按以下要求使用证件:

1.在馆期间不得从事与证件身份和适用范围不相符、扰乱展会秩序的行为。

2.在馆期间应规范佩戴证件,有照片一面朝外,不得故意反戴、遮掩或不佩戴证件。

3.不得倒卖、转借、伪造、涂改广交会证件,不得使用未激活、无效、未到有效期或过期的证件,不得冒用、盗用他人人员证件。

4.需随身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配合广交会保卫人员、检查人员的核查。

5.持证人员应按照证件有效期和准入时间要求进馆。

(五)除持有全馆通行标志车证的车辆外,其他持证车辆须严格按照车证上载明的入口、区域进馆通行。车证需在有效期内使用,不得转让、涂改、伪造、倒卖。

(六)广交会证件仅作为持证人员、车辆在广交会期间出入广交会展馆的凭证,不作其他证明、保证使用。

(七)为避免扎堆办证,各类人员证件应至少提前一天提交办证申请,货车证、大客车停车证应至少提前三天提交办证申请。

三、证件申请

广交会实行全面提前办证和网络预约办证,请各申请单位通过网络提交办证申请资料。

(一)办证地点、时间及办证类型。

办证地点

办证时间

办证内容

广交会办证中心

(C区16号馆一楼东侧)

3月20日

-

5月5日

工作人员证、服务人员证、参展人员证、贵宾证/嘉宾证/来宾证、小车停车证、大客车停车证、货车证

广交会办证中心

(C区11号门旁临时帐篷)

4月6日

-

5月5日

服务人员证(施工筹撤展人员、货车司机、特装留展人员、商事贸易纠纷、商事知识产权、外勤人员)、小车停车证(筹撤展小车)、大客车停车证(酒店大客车)、货车证

(二)人员及车辆资料提交。

1.参展人员证(出口展区参展商、参展代表)。

申请人员通过“广交会供应商APP”(首次注册须完成人脸活体检测)自行提交证件申请,填写提交包括个人姓名(含拼音)、工作岗位、手机号、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个人免冠照等资料。

展位负责人和其余参展人员办证要求详看第一点“主要变化”中(一)(二)(十)(十一)(十二)。

展位负责人须办理参展人员证(出口展区参展商)并现场参展,对其参展商证优先审核和办理。

(1)出口展区参展商证件申请时,需选择办证人员与参展企业的归属关系。

(2)参展企业在提交办证申请时,同步勾选确认参展展区的展位负责人,无需再通过易捷通系统展位确认登记页面另行填报确认。

(3)参展企业必须完成同一展期所有参展展区的展位负责人确认后,方可提交该展期其他人员证件申请。

(4)交易团须按以上要求审核展位负责人社保证明及相关替代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再提交证件服务中心。

(5)如参展企业同一展期的所有展位负责人的参展人员证(出口展区参展商)资料未经证件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则当期该企业所有参展人员证将无法制证。

2.服务人员证(参展企业筹撤展人员)。

申请人员通过“广交会供应商APP”(首次注册须完成人脸活体检测)自行提交证件申请,填写提交包括个人姓名(含拼音)、工作岗位、手机号、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个人免冠照等资料。

3.大客车停车证(展期大客车)。

交易团按需申请大客车停车位,3月25日前,完成《第139届广交会大客车停车位申请表》后提交证件服务中心,原则上申请的车位数量不超过第138届广交会交易团实际使用数量。每个大客车停车位分配3个大客车停车证(展期大客车)指标。

各商/协会、进口展区的大客车停车位和大客车停车证(展期大客车)指标按系统设定数量办理。

4.其它证件。

其它证件由各申请单位通过证件系统创建申请单,将填报链接或自动生成的二维码分发到申请人,申请人通过“广交会办证资料填报页面”提交办证资料。往届已通过证件系统填报个人信息且无变化的,本届广交会无需重新采集,可直接提交办证申请。

(三)证件审核。

 1.参展人员办证须遵循“一人一期一证”原则,同一人不得在同一展期内跨证种、跨企业办证。第139届广交会将对第134届广交会以来出现5次及以上跨证种、跨企业办证的人员予以重点关注,在办证系统中为各证件审核单位提供办证申请人员异常预警提示,授权查询审核范围内人员历史办证记录。

当办证申请人员出现5次或6次不同证种或不同所属企业办证记录的,系统提示“黄色预警”;出现7次及以上不同证种或不同所属企业办证记录的,证件系统提示“红色预警”。交易团、参展企业须对预警对象从严审批,非必要不予审核通过,办证审核当中不负责任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预警对象经审核被判定为“办证资质不通过”的,本届广交会将不允许再提交任何证件申请。

2.出口展同一展期内,任一展位负责人的证件申请未经证件中心审核通过前,该企业当期所有参展人员证均无法打印。

(四)专人办理。

请各单位指定办证专员负责办证工作,开展办证工作之前,请各交易团、商/协会、进口展招展合作机构、特装施工服务商填写《办证工作责任书及办证专员登记表》,办证专员签名并加盖公章后,分别交到广交会办证中心(C区16号馆一楼东侧)参展人员证发证组(交易团、商/协会)及广交会办证中心(C区11号门旁临时帐篷)服务人员证审核组第一组(特装施工服务商)。

办证专员的证件在4月8日前完成办理。

四、新增证件指标

各交易团、商/协会可在系统上按需申请增加参展人员证(参展代表)、小车停车证(展期小车)等指标。

五、未成年人进馆管理

鉴于广交会是重要国际商务场合,人员规模大,场馆环境复杂,为保障良好的展会秩序和人员安全,广交会举办期间原则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允许进馆。参展商如特殊原因确有未成年人陪同进馆需求,须申请办理“未成年人陪同进馆证”。

六、违规人员和车辆处理

请各单位切实按照《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团证件管理规定》履行证件办理和使用主体责任,违规人员和车辆证件按《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违规人员和车辆证件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七、证件使用

(一)广交会举办期间,所有进入展馆大院的人员及车辆将按人车分流管制模式验证进馆,全员验证时间从4月9日起至5月6日止。

除打印日期的各类证件按日期使用外,参展人员证(出口展参展商)的有效期覆盖当期的筹、撤展期。

(二)参展企业人员在展位上开展业务时,需佩戴本企业的有效参展人员证,不得佩戴、使用其它类型证件。

八、咨询电话

证件办理业务:020—89074092(3月21日后启用)。

九、附件

包括《第139届广交会参展、服务单位人员、筹撤展车辆证件办理的有关说明》《办证工作责任书及办证专员登记表》《参展人员身份关系证明》《第139届广交会内停大客车停车位申请表》《广交会未成年人进馆申请书(参展商)》,以上文件不再另行印发纸质版,请各单位自行从广交会官网下载、查阅和使用。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证件服务中心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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