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赵乐际委员长向大会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显示,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今年将制定国有资产法,修改企业破产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国有资产法、注册会计师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价格法、商标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制定:
国有资产法
修改:
企业破产法
企业国有资产法
招标投标法
价格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税收征收管理法
注册会计师法
政府采购法
商标法
围绕加快建设金融强国

制定:
金融法
金融稳定法
修改:
中国人民银行法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围绕促进农业强国建设

制定:
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
修改:
农业法
围绕加强民生保障

制定:
医疗保障法
社会救助法
托育服务法
华侨权益保护法
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法
修改:
教师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
围绕促进公正司法

制定:
检察公益诉讼法
修改:
刑事诉讼法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监狱法
围绕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

制定:
反跨境腐败法
围绕生态环境保护

制定:
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
修改:
水法
可再生能源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