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宣贯|饲料生产线怎么设立才合规?这些“单独设立”要求必看
一、依据
《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农业部公告第1849号)第十一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
二、注意要点
1.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线单独设立,生产设备不得与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线共用。
2. 同时生产固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液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生产车间应分别设立。
3. 同时生产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的,生产车间应分别设立。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车间分别设立,示例见下图。

4.反刍动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线与其他含有动物源性成分的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线应分别设立。
5.反刍动物饲料的生产线应单独设立,生产设备不得与其他非反刍动物饲料生产线共用。
三、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主要是生产车间或生产线未按照《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的要求进行设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