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进出口参展物品属于暂时进出境货物,监管核心为“临时进出境、按时处置”。若物品在展会上出现破损,需先明确破损原因,再严格按照海关规定处理,核心原则为:不擅自处置破损货物、及时向海关报备,结合破损程度选择对应处理方案,具体流程及要求如下:

一、紧急处置(破损后立即执行)
现场留存完整证据:拍摄破损物品完整照片、视频,需清晰体现物品型号、破损部位及破损程度;同时留存展会现场相关证明,如展会主办方出具的情况说明、现场目击者证言等,避免后续无法佐证破损原因。
立即向主管地海关报备:主动说明参展物品基本信息(名称、型号、数量、暂时进出口报关单号、ATA单证册<如有>)、破损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原因及现场实际情况;同步告知货代(如有),期间不得擅自移动、维修或丢弃破损物品。
妥善保护破损货物:将破损物品单独存放,做好明显标识(注明“破损待处理”),防止二次损坏,确保货物现状与向海关报备的情况一致。
二、分情况处理(核心环节,按破损原因及程度划分)
情况1:不可抗力导致的破损(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
处理方式:可凭相关证明材料,正常办理复运出境/进境手续,无需按一般货物缴纳税款。
所需资料:海关报备说明、不可抗力证明(如相关部门出具的灾害/事故证明)、破损物品照片及视频、暂时进出口报关单、ATA单证册(如有)、展会主办方相关证明。
关键要求:经主管地海关核实后,可按原状复运(即便无法完全恢复原状,凭相关证明也可办理复运手续);若破损严重无法复运,经海关核实确认后,可视为已完成复运出境/进境,无需额外补缴税款或接受处罚。
情况2:非不可抗力导致的破损(如操作失误、保管不当、展品自身质量问题等)
子方案1:破损可修复,修复后按原计划复运出境/进境
处理流程:先向海关提交《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办理单》及详细维修方案,申请延期复运(常规暂时进出境货物期限为6个月,最多可延期3次,每次延期不超过6个月);获批后,按“修理物品(监管方式1300)”办理维修手续(具体参考本文档退运返修流程)。
注意事项:维修工作需在海关监管下进行,留存完整维修记录;若需更换零部件,需单独向海关申报;修复完成后,需按海关规定时限完成复运,复运后及时办理海关结案手续。
子方案2:破损严重无法修复,放弃复运
需按货物进出口相关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具体分为2种方式:
申请放弃/销毁:向海关提交放弃或销毁申请,同时提供破损检测报告(可由第三方机构或买卖双方出具)、情况说明;经海关批准后,由海关指定机构负责销毁,可申请免征保证金,但可能需按货物价值缴纳一定比例罚款。
申报进口:若破损物品仍有使用价值,可按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缴纳对应关税及增值税;需提交破损说明、检测报告、暂时进出口报关单等相关资料,完成进口手续后,可自行处置该物品。
三、关键注意事项
严禁擅自处置:破损发生后,不得擅自丢弃、维修、转卖或赠送破损物品,否则将面临海关处罚,同时影响后续暂时进出口业务的正常办理。
严格遵守时限要求:需在暂时进出口货物规定期限(含延长期)内,完成破损处理及所有相关海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海关将按规定征收税款及滞纳金。
完整留存单证:所有与破损相关的证明材料(含照片、视频、检测报告、海关报备记录、延期申请等),需留存完整,用于海关核销及后续核查工作。
ATA单证册相关要求:若参展物品凭ATA单证册通关,破损后需持原出证机构补发的ATA单证册(如有损坏/灭失)到海关确认,再按照上述对应流程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