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商务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会字〔2026〕2号)文件精神,按照《广交会成都市交易团展位安排实施细则》要求,成都市交易团在企业自愿申请、区(市)县商务(外贸)主管部门推荐、第三方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外贸发展实际,形成第139届广交会成都市交易团一般性展位拟安排方案。
现将方案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即日起至2026年3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交易团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28-61883644。
附件:第139届广交会成都市交易团一般性展位拟安排方案
广交会成都市交易团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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