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来源:债券持有人
融资性质:债务融资
融资方式:直接融资
融资期限:中长
适用企业:未上市中小微企业
优势:资金成本低,转让平台成熟;
劣势:投资者范围限制严格,市场因素推高发行条件。
实务要点:投资项目/增信方式;申请审核/发行工作
—-私募债—-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并购重组私募债
(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不得超过200人)
中小企业私募债:
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并购重组私募债-
公司制法人开展并购重组活动,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
试点期间:
未在我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小微型企业;不包括房地产企业和金融企业;
发行条件:
1.发行人是境内有限/股份公司
2.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基准3倍
3.期限在1年以上
4.证券交易所其它条件;
合格机构投资者:
1.金融监管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信托公司/保险公司;
2.理财产品-
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投连险产品/基金产品/证券工资资产管理产品
3.注册资本不低于1千万企业法人
4.合伙认缴不低于5千万;实缴出资总额不低于1千万的合伙企业;
5.证券所认定的其他;
个人投资者(认购和转让)-
1.个人名下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资产管理账户的资产总额不低于500万元;
2.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
3.理解并接受私募债券风险;
发行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参与本公司发行私募债券的认购与转让,承销商可参与,发行认购与转让。
由证券公司承销,发行前信息披露和转让的证券交易所备案;备案后6个月内完成发行。2个或2个以上的发行人,集合方式发行私募债券。
新三板-
发行人依法以私募债券设置附认股权或可转股条款。
合格投资者-
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证券公司,私募债券转让,转让后的投资者扔不得超过200人。
发行人为持有人聘请受托管理人;由发行的承销商担任,担保机构不得担任受托管理人;
受托管理人-
制定会议规则,召开私募债券持有人会议,设立偿债保障金专户。
案例:
开源证券作为主承销商,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总额3亿元;期限5年;年利率7%;
特征:
1.发债主体为民营企业;
2.募集资金金额较少;
3.发行人盈利能力较低;
4.未进行信用评级;
—-并购重组私募债—-
非上市公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
区别:
用途不同/监管机关/发行条件/合格投资者条件/转让场所;
转让场所:
除了上交所/深交所;
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报价系统)
报价系统进行发行和转让业务,由证券协会自律管理;中证资本(市场监测中心)日常管理;
条件:
1.境内,不包含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
2.支持并购重组活动,不限于支付并购重组款项,偿还并购重组贷款;
3.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基准利率4倍;
4.证监会/证券业的其他条件;
(试点初期,支持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重点行业公司发行并购重组私募债)
合格投资者-
1.金融机构:
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
2.理财产品:
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投连险产品/基金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
3.境外机构/人民币境外机构;
4.私募基金管理人
5.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的企业法人;
6.合伙认缴不低于5千万,实缴出资不低于1千万的合伙企业;
7.上交所/深交所认定的机构;
(深交所或报价系统转让,只限于机构投资者)
未聘请受托管理人的,由承销机构,持有人权益保护事项,聘请受托管理人)
案例:
国泰君安;2015年国内首单并购重组私募债券;备案金额25亿;分两期发行;期限5年;AA+;
—-发行实践—-
限定在非上市公司范围内,发行条件在企业债或公司债宽松很多,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过多要求;
不足1亿元的4家左右;发行利率在6%-8%,资金成本较低;较为成熟的转让平台;
发行难度相对较低,合格投资者限制较为严格;不如公开发行有吸引力,发行人的要求逐步提高;顺利发行-增信;聘请承销商/中介机构审核和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