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这个城市总有点像我曾经在香港住过的半山,潮湿,粘稠,风里带着海水的咸味.
但这里更慢,慢得像一块在阳光下慢慢融化的黄油.

下午三点,我站在会展中心的金砖会址前.
巨大的建筑像一只停泊的钢铁巨兽,在阳光下闪着那种不容置疑的光.
我眯着眼睛看它,想起几年前在纽约MOMA看到的一个装置艺术,也是这样宏大,冷峻,拒人千里.
那时候我还在给一家商业杂志写专栏,每天用精致的词汇去包装那些空洞的概念,像个不知疲倦的裱花师.
现在想来,那时候的我,大概也是这样一座外强中干的建筑吧.
风很大,吹得我的裙角乱飞.
我手里捏着一颗大白兔奶糖,是刚才在便利店随手买的.
剥开糖纸的那一瞬间,那种熟悉的奶香味像一把小钩子,勾出了一点点关于童年的线头.
小时候在上海的弄堂里,这一颗糖就是整个世界.
那时候觉得时间很长,长得像夏天午后永远醒不来的午觉.

而现在,站在这个曾经举世瞩目的会址前,我只觉得自己渺小得像一颗尘埃.
宏大的叙事总是让人心生敬畏,但我偏偏是个喜欢在缝隙里找故事的人.
你看那些来来往往的游客.
有人在摆拍,有人在直播,有人只是匆匆路过.
那个穿着花衬衫的大叔,正努力把自己塞进相机的取景框里,背景是那些高耸的柱子.
他笑得很开心,露出一口烟熏牙,那一刻,宏大的历史背景成了他笑容的注脚.
这让我觉得很有趣.
所谓的历史,所谓的盛会,最后剩下的,不就是这些细碎的、带着体温的瞬间吗.
我找了个台阶坐下,也不管那石头是不是有点凉.
把糖塞进嘴里,硬邦邦的,还没化开.

就像有些回忆,硬生生地横亘在心里,怎么化也化不开.
我想起在美国的那几年,也是这样一个海边的城市.
那时候总以为自己能改变世界,至少能写出惊世骇俗的作品.
结果呢,生活就像这颗糖,慢慢地,一点点地,在口水里消融,最后只剩下一张皱巴巴的糖纸.
但这也没什么不好.
真的.
你看这会展中心前的广场,空旷得让人想跳舞.
阳光把我的影子拉得很长,像个瘦长的惊叹号.
我突然想起张爱玲说过的话,大概意思是说,在传奇里,我们都是配角.
是啊,在这个宏大的金砖会址面前,在这个急速变化的时代里,我只是个配角.

一个路过的、吃着大白兔奶糖的、有点矫情的女配角.
但我有我的剧本.
我的剧本里,有清晨第一缕照在石板路上的光,有深夜写作时手边那杯冷掉的咖啡,有此刻海风吹过耳边的呼啸声.
这就够了.
远处的海面上,有船在慢慢移动.
那种慢,让人心安.
我把融化了一半的糖咬碎,甜味瞬间在口腔里炸开,有点腻,但很真实.
就像这生活,有时候甜得发腻,有时候苦得想哭,但你得受着.
我站起身,拍了拍裙子上的灰.
身后那座宏伟的建筑依然矗立在那里,沉默不语.

它属于历史,属于大人物,属于新闻通稿.
而我,属于这条在海风中微微颤抖的裙子,属于这颗正在消失的糖,属于我自己.
走吧.
去海边走走.
听说那里的浪花,每一朵都长得不一样.
就像我们每一个平凡的日子,虽然琐碎,虽然微不足道,但都是独一无二的孤本.
哪怕只是作为配角,也要把这出独角戏演得漂漂亮亮,不是吗.
风又大了一些.
我裹紧了披肩,往海边走去.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轻盈得像一只海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