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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个人消费类不良贷款批量转让资产评估服务、法律尽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个人消费类不良贷款批量转让资产评估服务、法律尽调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公开竞争性磋商项目。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个人消费类不良贷款批量转让资产评估服务、法律尽调项目
二、招标编号:JSTCC26005100578
三、项目情况:
本采购项目分两个包件对个人消费类不良贷款批量转让资产评估服务、法律尽调进行公开采购。
包件一:个人消费类不良贷款批量转让业务资产评估采购项目。本包件共选择两名成交供应商,得分排名第一、第二的为成交供应商。若合格供应商数量<5名,则本包件流标。
包件二:个人消费类不良贷款批量转让业务法律尽调采购项目。本包件选择一名成交供应商。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通用资质条件:
1. 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经第三方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须体现经审计)或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3个月内开具,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资信证明要能证明供应商的资信状况良好、往来账款正常、无透支行为,存款证明无效)。
2. 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 供应商必须从代理机构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4.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 项目分包: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6.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7. 截至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 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含)止),供应商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9. 截至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含)止,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10.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1. 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件,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 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2.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3. 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响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4. 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二)各包件其他资质条件:
包件一:个人消费类不良贷款批量转让业务资产评估采购项目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2、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债权价值评估服务案例,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合同的任意一张发票复印件,同时提供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查询发票内容的截图,合同复印件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印章、项目名称、合同主要内容、签订时间等合同信息,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同合同无效。
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备案)的有效期内的资产评估资质(须提供财政部门批准的资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包件二:个人消费类不良贷款批量转让业务法律尽调采购项目
1、供应商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注册并通过年检,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供司法行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或者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须体现最新通过年检记录)。
2、供应商信用状况良好,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①被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并在停业整顿期间的;
②被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处罚并在停止执业期间的。
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承诺书。
特别说明:如果供应商存在重大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磋商的资格,如已经签订合同的有权终止合同,并将供应商列入禁入名单。
3、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有关利益冲突及禁用规则,承诺在成交后承接业务前接受采购人审查,如有利益冲突(含本所总所及所有分所与中国银行境内所有机构之间),应在承接业务前消除利益冲突或取得采购人豁免函;如在承接业务前经审查被列入采购人(含采购人及采购人总行)限制使用名单,则采购人有权视情况暂停合作或终止合作(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供应商须配备充足的律师资源以满足采购人需求,供应商注册专职执业律师须在十人及以上(须提供人员律师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体现供应商名称和最新通过年检记录;人员仅含本所,不含总所或其他分所)。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6年1月28日起至2026年2月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式:供应商须在https://www.jstcc.cn/平台注册并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在“JTCC(旧版)”注册过的供应商,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s://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供应商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3、平台服务费:500元/包,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票。
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2月10日上午9:00-9:30整。
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2月10日上午9:3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2楼1204室。
七、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八、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
邮 编:210011
联系人:李宇博 商珺夷 薛弘宇
联系电话:025-83240905 17806102996 13355508281 18001595837
电子函件:yefc@jitc.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