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从国内与海外子公司采购管理要求对比的视角,明确了海外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搭建的核心定位、基本原则与七大核心模块,从宏观层面为子公司管理者提供编制指引,清晰界定管理办法的核心框架与编制原则。其中,核心原则为境内外双重合规;七大核心模块包含组织与权限、采购方式、供应商管理、流程、合同、预算付款、监督。
具体编制海外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时,可按以下思路逐步落地:
一、落实境内外双重合规管理具体原则
先行明确总部端具体原则:合规优先原则、平等公正原则、经济高效原则、全程留痕原则、竞争主导原则;
海外子公司端原则确定的方式:结合属地法律法规(如反商业贿赂、当地反垄断、进出口管制等)、商业惯例,同步调研子公司本地运营实际后确定。
总体要求:在保障海外属地子公司独立运营的前提下,严格执行总部授权管控制度,确保境内外合规管理要求协同落地、无缝衔接。
二、落实七大模块核心内容
1. 组织与权限
先行明确总部各职能部门的管控边界,再梳理界定总部与子公司的权责分工及协作边界。
①采购部:明确采购管理的执行边界与权责分工,如N 万元及以上采购寻源由总部采购负责,N 万元以下由子公司全权负责;界定供应商管理准入与退出的管控边界,明确总部是否对供应商准入、退出全流程实施管控。
②财务部:结合属地运营实际,在属地配置财务BP 的前提下,先行明确总部财务的管控边界;再梳理并明确财务在采购全流程中的核心管控节点,常规需在采购申请、付款申请两个环节设置财务审核点。
③法务部:先行明确总部法务的管控边界,重点明确合同签署的金额门槛管控要求,及该要求是否适用于境外子公司管控场景。若总部无具体管控要求,子公司可结合属地运营特点自行设计管理要求,且需严格符合属地合规相关规定。
2. 采购方式
结合属地合规要求,明确采购方式的金额门槛与适用场景,按以下步骤推进:
①明确总部对海外子公司是否设置采购招标金额门槛值管控要求;若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的招标门槛值仅适用于中国境内采购行为,海外子公司可结合属地实际情况自行设定招标门槛值。
②梳理属地现行法规要求,明确属地法规中强制要求采用特定供应商遴选程序的情形与适用场景。
③在厘清境内外采购方式管控边界的基础上,结合子公司运营实际制订适配的采购方式,明确各采购方式的金额门槛与对应适用场景。
④若总部制度明确大额项目由总部采购部门统一执行寻源流程,需兼顾总部采购人员跨地域执行采购寻源动作的实操便利性,尽量统一各子公司采购方式,实现总部的标准化管控与集约化支持。若属地法规存在特殊要求,可保留单一子公司的定制化采购方式,报总部备案。
基于上述原则,编制《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示例版)》:整体沿用与总部一致的采购方式、执行标准及操作流程;以属地合规确认为前置条件,剔除属地无系统支撑时操作繁琐、合规管控风险较高的采购方式(如公开竞标);在符合属地所有合规要求的前提下,推动各海外子公司采购方式的标准化、统一化。
3. 供应商管理
遵循总部统一标准+属地合规补充的原则执行。明确总部供应商管理的核心管控边界,核心要求如下:集团总部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全集团范围内禁止使用;供应商准入环节,需统一审核资质、业绩、合规等核心指标。属地子公司在严格遵循总部统一标准的基础上,若属地有其他合规法律法规要求,可将其补充纳入供应商准入审核标准,并嵌入正式采购合同相关条款同步执行。
4. 流程
严格遵循总部全程留痕管理原则,海外子公司需同步落地总部采购全流程管控中的核心流程节点,包括采购申请、中选/成交结果审核、供应商入库等关键环节,所有核心环节操作均需留存可追溯的管控记录,确保流程可查、行为可溯。
5. 合同
建议遵循总部核心模板+属地合规补充的双重合规原则,兼顾集团管控统一性与属地运营适配性。总部统一制定国内合规采购合同核心模板,覆盖法定必备条款、通用合规条款(反商业贿赂、保密、知识产权、违约责任等)及采购基础商务条款,作为子公司合同签订的底线标准;海外子公司结合属地法律法规、商业惯例补充专属合规条款,补充内容可单独作为《属地合规补充协议》或在主合同增设专项章节,与核心模板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预算付款
严格遵循无预算不采购、无审核不付款、全程留痕可追溯的核心原则,实现采购预算与付款的闭环管控。付款环节需严格执行分级审核机制:属地财务BP对采购合同、验收单据、合规凭证等付款依据进行审核,总部财务按管控权限完成大额付款申请的复核,审核全部通过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7. 监督
核心执行原则为总部定期合规审计+属地常态化自查,及时发现管控漏洞并完成整改,形成监督-整改-复核的闭环管理。
三、审批流设计
在落地前述七大采购管理核心模块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总部系统支撑能力与统一管控、属地适配的原则设计采购审批流:各海外子公司统一采购审批流的种类与核心节点(如固定设置采购申请、中选/成交结果审核、供应商入库申请等核心审批流),确保集团采购相关系统无需为各子公司单独搭建操作模块,实现系统操作简化、总部数据汇总高效化;各子公司可结合属地运营实际、采购规模及管控需求,定制化设置各审批流的金额门槛、分级授权审批节点及属地岗位审核要求。所有审批流操作均需严格遵循全程留痕原则,审批记录实时同步上传总部系统,确保总部可实时追溯、动态监控。
四、考虑系统支持
新成立的海外子公司无ERP、SRM系统支撑海外本地采购业务时,可直接以飞书作为统一管理平台,通过搭建总部与子公司的关联组织架构、设计“子公司自主审批小额常规采购、超权限自动流转总部审批”的跨组织分级审批流,同时依托飞书多维表格搭建采购订单、供应商档案等核心台账,实现审批数据自动同步至台账、总部实时查阅审计,配套预算控制、合规校验等管控规则。在子公司业务规模较小、暂无需部署专业ERP/SRM 采购系统的阶段,即可兼顾总部对海外采购业务的审批对接与数据管控需求,同时保障海外子公司本地采购的独立运营自主权。
五、制度长效管理
为适配全球化供应链环境变化、境内外法规更新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建立“总部统筹、子公司提报、动态修订、全公司同步”的制度迭代机制,确保采购管理制度的时效性、适配性与合规性。
上述内容为我在输出《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示例版)》过程中梳理的核心实操考量,现作为实操思路与经验输出,为同行提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