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整治政府采购内卷式竞争:异常低价标准明确,专家评审责任压实
财政部近日发布通知,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从2月1日起施行。 和之前三部委联合发布的有关资产评估单位选聘的标准类似,低于平均值50%、低于次低至50%或低于最高限价45%的可启动异常低价审查流程。 评审专家未按要求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的,要依法纠正并追究评审专家的法律责任。 对触发异常低价审查后依然中标的,采购人要重点关注其履约承诺、实际履约情况等。 1、我个人的感受是,在评估行业,政府采购类的项目在低价竞争这块还好,政府类业务通常不怎么在价格这里卷,政府类业务的困难主要在于项目要求高、付款周期长,尾款收取难度大。 2、评估行业内卷、低价竞争的重灾区企业业务、金融机构业务的异常低价问题如何推动解决,何时推动解决?或者说本就是市场行为,低价也是合理存在的一部分,交给市场解决? 3、对投标人责任、评审专家责任、中标供应商的履约责任都有明确的认定和约束,对采购人如若不按规则执行的责任呢? 三部委发布资产评估机构的选聘管理通知后,依然有企业按以前的规则进行招标采购,依然通过超乎想象的低价选出了合适的中标单位,按照45%的规则报价试图谋取一次中标的诸位同仁瞬间就被不在同一水平线上的竞争击溃,同行惊叹的同时,甲方也同样惊讶了。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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