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为较早取得财政部授予的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历经19年,是行业内领先的综合型(招标代理、采购管理)咨询服务机构。
近日,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省属监管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旨在全面提升省属监管企业采购与供应链管理的规范化、精益化与智慧化水平,对国有企业采购活动提出了系统性要求。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在指定平台发布信息并进场交易。
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除自愿招标外,明确可采用询比、竞价、谈判、直接采购四种方式,并分别规定了其具体适用情形与条件,为企业灵活、规范选择采购方式提供了依据。
强化计划与内控:要求编制采购计划、纳入预算,重大项目需履行立项审批。健全集体决策、合规审查等内控制度。
规范信息发布:公开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原则上需在企业电子采购平台或“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等指定渠道公告信息、公示结果。直接采购项目(涉密等除外)也需事前公示。
明确时限要求:对招标与非招标项目的文件发售期、结果公示期给出了最低时限指导。
推广评定分离机制: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采用“评定分离”,强化招标人定标权与责任,定标需纳入“三重一大”决策,严禁抽签、摇号定标。
加快采购电子化:大力推广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鼓励使用或对接“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鼓励建设电子商城采购标准化商品。
加强集中采购:鼓励集团整合需求,推行“统谈统签”或“统谈分签”等集中采购模式,支持省属企业间开展联合采购。
支持科技创新:对创新产品、首台(套)装备等加大采购支持,可适用谈判或直接采购,不得设置市场占有率等歧视性条款。
扶持中小企业: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中小企业,鼓励通过预留份额、优先支付等方式给予支持。
落实政策性采购:要求预留预算优先采购脱贫地区、革命老区等特定地区产品。
强化内部监督: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需加强监督,建立廉洁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责任追究。
规范异议投诉处理:要求企业建立健全质疑(异议)和投诉处理机制。
加强代理机构管理:企业可自主择优选择代理机构,但应加强履约评价与全过程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可依约追究责任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此指导意见系统构建了省属企业采购管理的框架,突出了规范化、电子化、效率与政策导向并重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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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驻点咨询部
来 源: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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