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基本公共卫生严重精神障碍
患者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三、项目要求
3.项目报价,根据报价参照《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方案》(榕卫基层[2020]2号)以及《福州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市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相关规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补助标准不高于120元/人/年,体检费补助标准不高于150元/人/年,其中稳定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人每年四次随访和一次体检服务,病情基本稳定和不稳定患者按照稳定患者的服务基础上按随访规范增加随访次数,具体产生的健康管理服务费以实际管理人数为准,实际管理人数由中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项目管理员负责双方共同核实,确定的访视花名册为准,中心每季度结算支付上一季度的服务费用。报价不得高于该标准核算,高于标准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具备下社区和入户进行指定体检的能力和具备良好的服务素养,并能派遣具有资质的精神科医生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危机干预。
5.必须具备下社区进行全套体检的能力,参与体检的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如因失职而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6.供应商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无经营违法、违章等不良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受贿等记录和诉讼,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c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单位请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原件(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法人授权书)。
5.报价表(详见附件2,需单独密封)。
6.承诺函(详见附件3)。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备注:上述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公章,材料按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封面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报价表需用文件袋单独密封。投标文件由专人送至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室,不接受快递,注意电话保持畅通。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快递。
2.递交材料时间:2026年1月20日(周二)至2026年1月26日(周一),共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室
4.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1-22152309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工农路206号
5.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形,投标人响应文件将会被拒收:
(1)逾期送达指定地点;
(2)响应文件未合格密封。
5.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的响应供应商,则由采购招标小组讨论、投票、议定成交供应商;
6.结果公示:遴选出的供应商在本中心公众号和院内公开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八、其他
1.本次报价为自愿原则,所提供的材料为无偿服务,所有参加报价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均不退回。
2.本公告未明确的其他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单位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3.因资质或质量等问题出现的医疗纠纷及导致的后果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若政策有所调整,则应遵循更新后的政策予以实施。
5.本次最终解释权归本中心所有。
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6年1月19日

仓山区临江街道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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