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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警示】企业非法组织生产,无资质人员私建设施致3人触电身亡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1-19 02:36:43     0
【行业警示】企业非法组织生产,无资质人员私建设施致3人触电身亡

1月16日,新乡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新乡封丘新乡市百越养殖有限公司“9·16”较大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2025年9月16日3时15分许,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曹岗乡后马常岗村的新乡市百越养殖有限公司,在非法从事硫磺粗品精制生产过程中发生一起较大高压闪击触电事故,造成3人死亡
经调查认定,该起触电事故是一起因企业非法组织生产,未及时消除电气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重缺失,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属地政府落实“打非治违”工作不力,而导致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

高湿度烟道气进入非标自制、存在安全缺陷的60千伏高压静电除尘装置后,引发装置绝缘被击穿产生高压短路电流;

装置的接地措施不符合规范且接地方式错误,高压短路电流无法被有效引入大地,而是通过厂房金属结构网络快速传导蔓延,导致全金属结构厂房及内部所有金属设备瞬间带电;

正在高温炉沟槽旁作业且无任何绝缘防护措施的3人,遭身旁突然带电的金属设备击穿空气形成的电弧电击死亡。

存在的主要问题:

百越公司以养殖为掩护,非法从事高风险硫磺精制生产;现场设施由无资质人员私建,无基本安全措施与培训,管理完全失控。

处理建议:

杨某利,百越养殖合伙投资人,非法生产投资人、组织者,现场管理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王某韶、徐某玺分别作为非法生产投资人、组织者以及非法生产投资人、参与者,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两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封丘县公安机关逮捕,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在事故调查中发现的属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公职人员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等线索及相关材料,移交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事故调查报告
END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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