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资21亿元操纵104个账户买卖自家股票,最终竟以亏损739万元收场——金城医药前董事长赵叶青这场持续近三年的荒唐操纵案,再次暴露了上市公司内部人监守自盗的沉疴。
2025年12月11日,中国证监会的一纸行政处罚决定,将这场闹剧公之于众。赵叶青通过实际控制104个证券账户进行对倒交易,累计买入金额达21.34亿元,最终却取得了739.2万元亏损的“战绩”。为此,他付出了150万元罚款、4年市场禁入的代价,并在处罚当日辞去了所有职务。
赵叶青的案例并非孤例。近年来,利用账户集群进行对倒、制造虚假交易的手法,在多家上市公司实控人违法案件中反复出现,形成了一个值得高度警惕的实控人违法违规集群。
一、案例集群: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并存
据不完全统计,2025年以来,古鳌科技、ST东时、梅花生物、金运激光、卓翼科技等公司实控人相继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刑;金城医药、ST华扬等公司实控人则因同类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具体而言,古鳌科技前实控人陈崇军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400万元;ST东时实控人徐雄获刑6年6个月,罚金高达1.7亿元;梅花生物控股股东孟庆山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金运激光实控人梁伟一审获刑4年,罚金1200万元;卓翼科技实控人夏传武因操纵证券市场罪、内幕交易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4500万元。
在行政处罚方面,除金城医药外,ST华扬原实控人苏同与前副总经理杨宁控制20个账户操纵股价,最终亏损9520.91万元,两人分别被处以600万元和300万元罚款,且均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这一系列案件揭示了一个严峻的趋势:上市公司实控人正日益成为操纵市场的重要主体。
二、“利好”背后的隐秘操作模式
以古鳌科技为例,尽管公司公告未详细披露陈崇军操纵市场的具体细节,但监管函件与市场信息共同勾勒出其操作轨迹的核心特征,反映了涉嫌操纵的常见模式。
首先是高比例股权质押带来的资金压力。截至2024年4月,陈崇军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持股比例高达85.51%,对应债务余额4.39亿元,其中1.9亿元已到期,部分质押股票甚至已发生违约。在此背景下,公司层面开始密集释放“利好”消息。
2023年,古鳌科技曾披露其参股公司新存科技与地方政府签署合作确认书,声称将“共投资近百亿建立存储产线”。然而上海证监局调查后指出,相关文件中“未见共投资近百亿元的内容”,公司信息披露存在不准确问题。深交所也曾发函问询,质疑公司是否存在“忽悠式”签约或“蹭热点”行为。
据《21世纪经济报道》引用的匿名举报信息,陈崇军被疑通过上市公司发布利好,并配合外部资金平台拉抬股价。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所谓“利好”均出现在大比例股权质押之后,且消息发布后公司股价应声上涨。
这种“质押融资—释放利好—推高股价”的链条,成为部分实控人缓解个人流动性危机、甚至试图实现套现离场的疑似手段,却将上市公司与中小投资者置于巨大风险之中。
三、操纵背后的公司治理隐忧
ST华扬(原“华扬联众”)实控人苏同的案例,集中暴露了实控人滥用控制权可能引发的多重风险。
根据中国证监会已作出的行政处罚,实控人苏同在2020年7月至2021年1月期间实施了公司股价操纵。在同一时期,公司层面密集释放了与快手等渠道深化合作、探索元宇宙及数字人民币等热点领域的信息。尽管监管结论未将这些信息发布与操纵行为直接关联,但两者在时间线上的高度重叠,以及实控人对公司决策的影响力,使得市场强烈质疑其可能存在的“信息型操纵”嫌疑。即实控人可能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职能“私有化”,使其沦为配合二级市场套利的工具,从而严重损害信息披露的公信力与公司内在价值。
苏同的违法行为具有多重性和延续性,其后续的信息披露违规直接导致了公司被“ST”。除操纵市场外,经证监会查明,他还通过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高达1.8153亿元,并在2021年至2023年的多份定期报告中隐瞒此事。同时,公司通过财务造假虚增利润。正是这一系列严重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触发了上市规则,导致公司在2025年8月被正式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华扬”。
针对苏同的监管处罚涉及两起独立案件:
1. 操纵市场案:2025年1月,证监会因操纵股价对苏同及其关联方杨宁作出处罚,对苏同罚款600万元,并对两人均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 信息披露违法案:2025年8月,北京证监局就资金占用、财务造假等事项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ST华扬公司罚款500万元,对实控人苏同及相关责任人郭建军总计罚款1450万元(其中拟对苏同个人罚款750万元)。
随后,因原实控人苏同的债务纠纷,其股份被多次司法拍卖。借此机会,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湘江集团)通过竞拍获得股份并于2025年2月正式取得公司控制权,控股股东变更为湘江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长沙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经营状况也因此持续恶化。据2025年半年报,其资产负债率已高达99.96%,濒临资不抵债;2025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亏损2.09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为-4.46亿元,形势严峻。
四、“边缘化实控人”:身份转换背后的控制力留存
多个案例呈现出一个共同模式:违法行为实施时,行为人往往已退出公司核心管理层,但其对公司决策的实际影响力却依然存在。
梅花生物控股股东孟庆山自2017年退休后不再担任任何职务;卓翼科技实控人夏传武在2018年先后辞去总经理、董事长职务;ST东时徐雄在一审判决时已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金城医药赵叶青则在收到处罚决定当天辞去所有董事会职务;古鳌科技前实控人陈崇军同样于2021年至2023年间陆续辞去总经理、董事长职务,此后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
这些从管理层“边缘化”的实控人,依然凭借其股东身份、信息优势及保留的隐性控制力施加影响。以ST华扬为例,苏同在操纵市场期间(2020-2021年)利用其时任董事长职权,主导公司发布了一系列与市场热点相关的公告以配合股价操纵;而其在逐步辞去管理职务后(2023-2025年),仍能持续占用上市公司巨额资金并致使公司隐瞒不报。这一系列行为充分暴露了“人走权留”的公司治理缺陷。
公司屡次将实控人违法行为定义为“个人行为”,试图以此切割责任,但这一说法在逻辑与现实中均难以立足。其所凭借的,正是源于股东身份和历史控制权所掌握的公司信息与影响力,该行为本身便与公司治理密不可分。ST华扬便是明证:尽管公司试图切割,但原实控人苏同的操纵市场、资金占用等一系列行径,已直接导致公司被“ST”、控制权易主,经营陷入困境。最终为此付出惨重代价的,仍是上市公司自身及其员工、广大投资者。
市场对此类“切割”声明的信任已消耗殆尽。这一现象更进一步暴露出现行监管的薄弱环节——对于已卸任的实控人、大股东,其潜在影响力和相关交易行为,仍缺乏持续有效的跟踪与约束机制。
五、操纵手法趋同,动机分型显现
在操纵手法上,这些案件呈现高度相似性:控制多个关联账户进行集中交易成为标准操作,利用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进行连续买卖,并在控制账户之间实施对倒,制造虚假的市场活跃度。无论是金城医药的104个账户,还是ST华扬的20个账户,其核心模式如出一辙。
操纵动机则可大致归为两类:一是短期求生型,主要为应对股权质押爆仓、债务到期等迫在眉睫的流动性危机,如古鳌科技、ST东时的案例;二是主动牟利型,旨在配合减持、定增或满足市值管理需求以谋取更大利益,如ST华扬的案例,以及金城医药(尽管最终亏损,但其初始动机可能亦属此类)。
讽刺的是,多数操纵以巨额亏损告终——ST华扬亏损9520万元,金城医药亏损739万元。这表明即便拥有信息优势,操纵者也难以长期违背市场规律,最终往往将公司及自身推向更深的危机。
六、连锁反应:公司、投资者与市场三方受损
实控人操纵市场行为引发多重连锁反应,对公司、投资者和市场造成深度伤害。
最直接的表现是股价长期低迷与投资者信心受挫。公司治理结构也遭到破坏,内部控制形同虚设——ST华扬实控人能长期占用资金并实施操纵,正是公司治理严重缺失的体现。
更深层的影响在于,这类行为侵蚀了资本市场赖以生存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当最掌握信息的内部人利用优势操纵市场,普通投资者便处于绝对弱势地位。
尽管监管处罚逐步加重,但损害已然形成。ST华扬连续巨额亏损,金城医药2025年前三季度营收下滑23.19%,净利润锐减79.1%。操纵行为的后果往往反噬公司自身:ST东时因资金占用等问题被实施风险警示,最终走向预重整;古鳌科技、卓翼科技等公司的实控人股份遭司法拍卖,导致控制权变更。部分公司最终由国资接管,虽为危机处理方式,却也折射出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的深层困境。
结语
这一系列案件揭示的远不止个人违法行为,更是资本市场治理的结构性漏洞。当最应维护公司利益的人成为最大的破坏者,受损的不仅是上市公司本身,更是整个市场的健康肌理与千万投资者的基本信任。
展望未来,除事后严惩外,更需从公司治理内部制衡、信息披露实时透明、大股东交易行为穿透式监控等方面,构建起预防为主的监管生态。具体而言,可考虑强化对上市公司发布热点公告的实质性审核与事后核查;将离职实控人、大股东的重大交易行为纳入重点监控范围,要求其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与意图,从而切实筑牢资本市场诚信运行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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