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感觉,现在国企的活是越来越细,自然就越来越多,尤其是对合规合法的要求,真的是无处不在。其实这本身就符合国家依法治国的策略,要求企业也要法制化,依法治企。于是对招标人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发布的《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核心是压实国企作为国有资金使用者的主体责任,聚焦国有资金安全与招标全流程规范,防范围标串标、异常低价、利益输送等风险今日头条。以下从责任边界、关键环节、保障机制、追责与合规四方面,梳理国企落地核心要点。
一、责任边界与核心定位
1.责任核心:对招标活动的科学性、合法性、廉洁性负主体责任,覆盖 “标前 — 招标 — 开标评标 — 定标 — 履约 — 归档” 全周期,杜绝 “甩手掌柜”今日头条。
2.适用范围: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 / 国家融资项目;国有控股 / 实际控制企业、混合所有制项目按国有资金占比穿透监管,防止通过股权结构规避监管。
3.责任主体:国企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招标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分级担责,履职情况纳入经营责任与国资监管报告,实行 “插手干预登记报告制度”。
二、全流程责任履行要点
(一)标前准备:筑牢合规与需求根基

(二)招标与投标:防范异常与围串标
1.资格审查:核验投标人资质、业绩、信用、财务及保函真实性,拒收无效保函,杜绝 “挂靠”“资质出借”。
2.异常投标防控:招标文件明确异常情形(如报价低于成本 80%、资质存疑等),评标中发现异常需投标人说明,无法合理解释的否决投标。
3.公平性保障:不得设置排斥潜在投标人条款,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价格扣除等政策要求今日头条。
(三)开标评标:规范执行与过程留痕
1.开标规范:全程录音录像,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智能辅助评标,防范现场人为干预。
2.评标监督:招标人代表需持证上岗,监督专家按标准评标,发现倾向性 / 诱导性言论立即提醒并记录,违规专家上报专家库管理单位。
3.评标报告审核:公示前审查评标报告,发现计算错误、标准适用错误等要求复核,复核结果归档留存。
(四)定标与履约:闭环管控与风险兜底
1.定标权行使:从候选人中按招标文件要素自主定标,禁止 “暗箱操作”;实行定标全过程记录与可追溯管理。
2.候选人核验:重点核查 4 类情形,发现即不得定标:① 弄虚作假、围串标;② 资质 / 业绩 / 信用不符合;③ 经营恶化影响履约;④ 拒交履约保证金。
3.公平性自查:依法必招项目定标后提交全流程公平性自查报告,随招标情况书面报告提交监管部门。
4.履约管理:建立 “履约台账”,定期开展现场检查,对转包、违法分包、进度 / 质量不达标等情形启动追责,直至终止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五)异议、投诉与归档
1.异议处理:对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进行审核,确保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处理结果存档。
2.投诉响应:配合监管部门调查,不得拖延、隐瞒;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主动整改。
3.档案管理:全套资料(含决策文件、招标文件、评标报告、定标记录、履约记录)保存≥15 年,电子档案异地备份。
三、保障机制:制度与能力建设
1.组织保障:设立专职招标部门或委员会,配备法务、纪检人员,打造专业化招标队伍,定期开展法律法规与廉洁培训今日头条。
2.风险防控:建立 “事前预警(如价格监测)、事中控制(专家随机抽取、异地评标)、事后审计” 的闭环机制,运用大数据识别围串标线索。
3.监督体系:内部纪检 + 外部国资 / 发改 / 审计联动,对重大项目开展专项审计,公开招标信息(除涉密外)接受社会监督。
4.数字化支撑:接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招标流程线上化、留痕化,支持远程开标 / 评标与智能辅助评审。
四、追责机制与合规底线
1.追责情形:对拆分项目、量身定制招标文件、干预评标、定标失当、履约监管不力等,依规追究分管领导与经办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2.责任豁免:已履行 “三重一大” 决策、合规审查、全过程记录等义务,因不可抗力或市场突发因素导致的问题,可按程序申请免责。
3.合规底线:严禁以下行为:① 干预专家抽取或评标结果;② 与投标人 / 代理机构串通;③ 泄露标底或评标信息;④ 违规签订合同或变更合同实质性内容。
五、国企落地行动清单
1.对标《指引》修订内部招标管理制度,完善 “三重一大” 决策、合规审查、干预登记等条款。
2.组织招标、法务、纪检人员开展《指引》专项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梳理存量项目,对 2026 年 1 月 1 日后新开项目按新规执行,在建项目补全履约台账与自查报告。
4.对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升级招标系统,实现异常投标智能监测与全流程留痕。
结语
国企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核心是 “控风险、保公平、提效益”。通过全流程闭环管理、数字化赋能与刚性追责,可有效防范国有资金流失,提升招标质量。建议将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合规先进部门与个人给予激励,形成 “合规光荣、违规追责” 的长效机制。
会不会觉得招标人的责任太多了,那还要招标代理机构干啥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