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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票协议转让是指出让方与受让方通过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不经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直接完成上市公司股份所有权转移的交易行为。其核心依据是《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南》等规则。

一、协议转让的前提条件
并非所有股份都可协议转让,需满足以下核心要求:
1. 主体资格合规
出让方/受让方需为合法存续的主体(自然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人需未被吊销营业执照);
若涉及董监高、大股东、5%以上股东:需遵守减持限制(如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25%,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大股东协议转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受让方为外资:需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外汇管理规定(如需经商务部备案/审批)。
2. 股份性质符合要求
可转让的股份:流通股(已完成限售期的解禁股)、限售股(需符合限售期规定,如首发前限售股需满36个月);
不可转让的股份:司法冻结/质押且未取得质权人同意的股份、处于停牌期间的股份(除非交易所特批)、公司章程禁止转让的股份。
3. 触发协议转让的常见情形
股东主动减持(如大股东战略退出);
收购重组(如要约收购前的协议转让、借壳上市);
国资划转(如国企股权无偿/有偿划转);
债务清偿(如以股抵债);
继承/赠与(需符合亲属关系或公证要求)。
二、协议转让的完整流程
流程可分为前期筹备→协议签署→监管审核→交易执行→过户登记→后续披露六大阶段:
阶段1:前期筹备(核心:确定可行性与框架)
初步接触与意向达成:
出让方与受让方就转让价格、数量、支付方式、交割条件等核心条款进行谈判,签署《股份转让意向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仅明确排他期、保密义务)。
核查股份权属与限制:
出让方委托券商/律师核查: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司法查封?是否违反限售承诺?
若股份已质押:需取得质权人出具的《同意转让函》;若被冻结:需取得法院解除冻结的裁定。
确定转让价格:
定价基准: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基础价);
浮动范围:通常需在“收盘价±30%”内(若涉及控制权转让,可突破但需充分说明理由,如国资划转、债务重组);
特殊情形:若转让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价格需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对“公平价格”的要求(避免利益输送)。
内部决策程序:
出让方:若为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大股东/董监高),需履行内部审议(如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涉及关联交易时需回避表决);
受让方:若为法人,需履行内部决策(如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若为国资背景,需取得国资监管部门批复(如国资委/财政局同意转让的文件)。
阶段2: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
协议需明确以下关键条款(缺一不可):
转让双方基本信息(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转让股份的数量、比例、证券代码/简称;
转让价格、总价款、支付方式(现金/资产/股权置换,现金支付需明确付款时间节点);
交割条件(如获得监管批准、解除股份质押/冻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完成);
过渡期安排(协议签署日至过户日之间,股份的收益/亏损归属);
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需赔偿违约金,或解除协议);
争议解决方式(仲裁/诉讼)。
阶段3:监管审核与信息披露
协议转让需经过交易所审核+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双重合规要求):
交易所审核:
提交材料:
① 《股份转让协议》;
② 转让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③ 股份权属证明文件(证券账户卡、中国结算出具的《持股证明》);
④ 质押/冻结情况说明及解除证明(若有);
⑤ 内部决策文件(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国资批复);
⑥ 上市公司披露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初稿)。
审核重点:是否符合协议转让条件?定价是否公允?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审核结果:交易所出具《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有效期通常为6个月,逾期需重新申请)。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根据《证券法》,协议转让触发权益变动披露(如持股比例达到5%及以上,或变动幅度≥5%)或控制权变更披露(如第一大股东变更);
需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或《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若受让方成为控股股东/实控人,还需披露《收购报告书》);
信息披露需在交易所审核通过后、过户前完成,且需保证内容与协议一致。
阶段4:交易执行与资金支付
支付转让款:
受让方按协议约定支付款项(如“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50%定金,过户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50%”);
建议通过银行托管账户支付,确保资金安全(避免出让方收到款后拒绝过户)。
申请过户:
转让双方共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交过户申请;
提交材料:
① 交易所出具的《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
② 《股份转让协议》原件;
③ 转让双方的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
④ 中国结算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过户申请表》)。
阶段5:股份过户登记
中国结算审核材料无误后,办理股份过户手续,T+1日完成登记(即申请当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过户完成后,中国结算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作为股份所有权的法定凭证;
上市公司需同步更新股东名册,并向交易所报送《股东权益变动进展公告》。
阶段6:后续事项
工商变更(若涉及控制权变更):
若转让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需在过户完成后30日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改公司章程中的股东信息)。
锁定期与减持限制:
若受让方成为5%以上股东:需遵守“6个月内不得转让”的规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若涉及限售股转让:受让方需继续遵守原限售期规定(如首发前限售股受让后仍需满剩余限售期)。
档案管理:
转让双方需将协议、交易所确认书、过户证明等文件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
国有股东协议转让:
需额外取得国资监管机构批复(如中央企业的转让需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地方国企需省级国资委批准);
定价需遵循国有资产评估要求(需聘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转让价格不得低于评估值的90%)。
外资协议转让:
需经商务部审批(若涉及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行业);
外汇管理:受让方需通过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付汇手续,确保资金跨境流动合规。
司法强制执行中的协议转让:
需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国结算可直接办理过户,无需交易所审核,但仍需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键风险提示
合规性风险:若未履行内部决策、国资审批或信息披露义务,可能导致协议无效或被监管处罚;
价格风险:定价偏离市场公允价值可能引发交易所问询,甚至被认定为“利益输送”;
履约风险:受让方未及时支付款项、出让方股份存在隐性质押/冻结,可能导致过户失败;
市场风险:协议签署后至过户前,上市公司股价大幅波动可能影响双方履约意愿(可在协议中设置“价格调整条款”)。
总结
上市公司股票协议转让流程的核心是“合规性优先”——从前期核查到后期过户,每一步都需严格遵守监管要求。建议交易双方聘请券商、律师、会计师组成中介团队,全程把控风险,确保交易顺利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