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发布
作者:本站编辑
2025-12-01 20: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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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发布



3月18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公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该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根据该文件,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将被分为两部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包括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
保障性收购电量是指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比重目标等相关规定,应由电力市场相关成员承担收购义务的电量。
市场交易电量是指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的电量,由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等电力市场相关成员共同承担收购责任。#碳中和碳达峰 #可持续发展 #可再生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