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信息

关于第133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新设题材参展预申请事宜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2023-02-25 06:20:29     41


珠海交易分团关于第133届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

新设题材参展申请事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第133届广交会将于2023年4月15日开幕,拟全面恢复三期举办线下展、常态化运营线上平台。为优化展览结构,更好发挥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平台作用,广交会出口展拟从第133届起,线上线下增设3个新展区、3个新专区。现开展相关参展申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基本情况


(一)新设展区及专区名
第一期(4月15-19日)增设工业自动化及智能制造展区、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展区,电子消费品及信息产品展区增设智慧生活专区。

第二期(4月23-27日)增设孕婴童用品展区。

第三期(5月1-5日)医药保健品及医疗器械展区增设“银发经济”专区、检测试剂与防护用品专区。


(二)展区规模
线下展:

工业自动化及智能制造展区展览面积约1万平方米,展位约500个(9平方米/个,下同);

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展区展览面积约2万平方米,展位约1000个;

孕婴童用品展区展览面积约1万平方米,展位约500个。

智慧生活、“银发经济”、检测试剂与防护用品专区展览面积及规模将结合需求申报情况及所在展厅物理条件综合确定。

线上展:

3个新设展区均允许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展,不设参展企业数量上限。3个新设专区获得线下展安排的企业同步线上参展。线上平台服务时间为半年(3月16日-9月15日),在线展示、搜索、即时沟通、供采配对、虚拟展馆等功能持续开放,连线展示、预约洽谈功能仅在线下展期间开放。


(三)展出内容
工业自动化及智能制造展区数控机床及增材制造设备、工业机器人、工业自动化系统及设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设备、数字化工厂等。

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展区:新能源汽车整车、智能网联汽车及技术、电池及充电桩技术、电子控制系统、车载电子装置等。

孕婴童用品展区:婴童食品、婴儿装及配饰、育婴用品、婴童安全产品、童车、婴童家具、母婴电器、幼教用品等。

上述展区具体展品目录详见附件1。

智慧生活专区:各类智慧家居、智慧教育、智慧出行、生活机器人、智能穿戴、智慧医疗、智能体育、智能控制系统等相关产品。

“银发经济”专区:中老年人康复护理、保健养生、医疗器械、智慧养老、药品、健身按摩、美容等相关产品。

检测试剂与防护用品专区:仅限检测试剂与疫苗相关产品,其中检测试剂类申报企业须符合商务部“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医疗物资生产企业清单”范围。


(四)展位设置及有关要求
上述新设展区及专区第133届广交会暂不设品牌展位,所有展位均为一般性展位。获得线下展展位安排的企业需同步参加线上展,展位安排仅本届有效。

针对新设展区,为保障参展质量和展览效果,展现新题材新形象,经所属交易团和对应进出口商会推荐的上一年度《财富》世界500强、《财富》中国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以及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智能制造标杆、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行业优质企业将优先安排,且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展位数较多的特装企业。

展位申请


(一)申请时间
即日起-3月4日。

(二)申请流程
请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对应展区参展申请信息(申请参展上述3个新专区的,申请专区对应所属展区即可),打印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填写附件2并加盖公章,连同营业执照、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认证、专利、海外注册商标、纳税证明等有关材料复印件于3月4日前一并递交至珠海交易团。

资料递交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64号窗口,服务窗口电话:2682782


(三)参展资格标准
与现有一般性展位参展企业资格标准一致,具体详见网站(https://www.cantonfair.org.cn/pages/Standard)。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取消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的要求。

注意事项与特别敬告


(一)注意事项
1.请按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在申请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参阅“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及时联系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888-999)解决。

2.在“参展易捷通”系统提交申请时登记的展品将不在广交会官网展示。如需维护广交会官网展示的展品信息,请在获得线上展参展资格后登录广交会官网“云展厅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3.广交会出口展线下展实行退展位约束机制,具体为:在完成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前(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不收取展位费;在完成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后至开幕前一天(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在开幕之后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全额展位费。

4.第133届广交会线下展展位价格标准、线上展参展服务费用标准另行通知。


(二)特别敬告
 1.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不代表获得参展资格。企业及展位安排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安排结果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所属交易团通知为准。

2.“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参展申请渠道。参展申请相关事宜请先与所属交易团联系。所有参展事宜,包括缴纳参展费用、办理证件等,均须通过所属交易团办理。广交会出口展不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参展申请、安排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1. 新设展区展品目录

2. 广交会参展企业申请展位评审表

广东省交易团珠海分团

2023年2月24日

(联系电话:3352129,3352136、2605668)

(识别二维码查看原文)

转发周知


来源|珠海市商务局

把握珠海经济脉搏

助力企业扬帆商海


珠海市商务局

珠海市口岸局

相关内容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