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降低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交易担保成本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重点内容吧~~
《通知》其中重点内容 :
一、规范招标投标交易担保行为
(三)规范开展交易担保。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可以以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险等方式代替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等保证金,不得强制要求投标人(中标人)必须缴纳现金形式保证金。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二、全面推广保函(保险)服务
(四)严格工程担保保证人条件。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机构、保险机构作为工程担保保证人开展工程担保业务,其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担保业务条件和国家相关规定。工程保函(保险)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保证人出具的保函(保险)必须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
(六)依法保障投标人权益。投标人(中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约定的范围内自主选择交易担保方式,招标人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绝以保函、保险等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排斥保函、保险等方式缴纳保证金的,视为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
想要阅读原文的可以丝哦~~
#保函 #政策 #投标保函履约保函 #商业保函
《通知》其中重点内容 :
一、规范招标投标交易担保行为
(三)规范开展交易担保。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可以以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险等方式代替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等保证金,不得强制要求投标人(中标人)必须缴纳现金形式保证金。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二、全面推广保函(保险)服务
(四)严格工程担保保证人条件。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机构、保险机构作为工程担保保证人开展工程担保业务,其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担保业务条件和国家相关规定。工程保函(保险)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保证人出具的保函(保险)必须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
(六)依法保障投标人权益。投标人(中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约定的范围内自主选择交易担保方式,招标人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绝以保函、保险等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排斥保函、保险等方式缴纳保证金的,视为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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