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024年1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浙江省义乌市深化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总体方案》,推动完善跨境电商等规则。
2.2024年11月:海关总署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简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流程,提升通关效率并降低企业成本;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旨在壮大外贸新动能,促进跨境电商发展。
3.2024年7月: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更大力度支持跨境贸易和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形成支持跨境贸易和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更大合力。
4.2024年6月: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鼓励有条件地方聚焦本地产业,建设产业带展示选品中心,与跨境电商平台合作设产业带“线上专区”。
5.2023年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为跨境贸易提供金融便利;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措施》,支持跨境电商拓展国际市场。
6.2023年10月:商务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方案》,推动跨境电商国际化发展。
7.2023年8月: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延续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支持跨境电商退货便利化。
8.2023年6月:海关总署推出“优化营商环境16条”,推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便利化;海关总署、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3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方案》,优化跨境电商营商环境。
9.2023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支持外贸企业通过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拓展销售渠道、培育自主品牌。
10.2023年1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上海市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方案》,推动跨境电商国际化发展。
2.2024年11月:海关总署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简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流程,提升通关效率并降低企业成本;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旨在壮大外贸新动能,促进跨境电商发展。
3.2024年7月: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更大力度支持跨境贸易和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形成支持跨境贸易和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更大合力。
4.2024年6月: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鼓励有条件地方聚焦本地产业,建设产业带展示选品中心,与跨境电商平台合作设产业带“线上专区”。
5.2023年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为跨境贸易提供金融便利;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措施》,支持跨境电商拓展国际市场。
6.2023年10月:商务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方案》,推动跨境电商国际化发展。
7.2023年8月: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延续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支持跨境电商退货便利化。
8.2023年6月:海关总署推出“优化营商环境16条”,推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便利化;海关总署、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3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方案》,优化跨境电商营商环境。
9.2023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支持外贸企业通过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拓展销售渠道、培育自主品牌。
10.2023年1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上海市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方案》,推动跨境电商国际化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