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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际贸易税收权三条黄金法则| 加州Bar

作者:本站编辑      2025-11-02 09:44:11     12
美国国际贸易税收权三条黄金法则| 加州Bar

美国国际贸易税收权三条黄金法则| 加州Bar

美国国际贸易税收权三条黄金法则| 加州Bar

规则1: 联邦和州都不能对出口商品征收出口税。
规则2: 联邦可以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
规则3: 州在符合Michelin Tire测试的情况下,可以对进口商品征收非歧视性的税。

现代司法解释 (Michelin Tire三步测试)
核心原则: 一项州对进口商品的税收,只有在损害了该条款旨在保护的三个核心联邦利益之一时,才违宪。
Michelin Tire三步测试: 该州税是否:
a. 损害了联邦政府在对外关系中的“统一声音”?
b. 分流了本应属于联邦政府的合法税收?
c. 像州际关税一样破坏了州际和谐?

一句话记忆: 州政府不能收“过门费”,但可以对“进了屋”的货物,像对待本地货物一样,征收公平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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