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大卖家的心声,如图所示,总结如下:
1.默认免亚马逊销售的增值税,落实出口免增值税,无需繁琐的手续,同时避免国内国外双重征税;
2.按照综试区的核定征收所得税,也就是销售额500万,默认利润为500万×0.04=20万,小微企业所得税20万×0.05=1万;非小微企业所得税20×0.25=5万;
国家设置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是:通过在小范围内进行“压力测试”和“制度创新”,破解跨境电商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难题,探索并建立一套适应跨境电商发展的成熟管理制度和规则框架,然后向全国复制推广,从而在全球贸易新趋势中抢占制高点,培育我国外贸竞争新优势。
既然如此,为何不能将综试区已经成熟的税务征收办法应用于跨境电商全行业? 那不就违反了设置综试区的初衷? 难道只为了服务综试区里极少数的企业吗?
截图内容来自于公众号《品牌出海海贸会》的文章〈跨境零售电商企业给税务局领导的一封信(续)〉,如有不妥,请告知删除。
#电商税 #亚马逊报送数据 #跨境电商 #跨境电商税合规
1.默认免亚马逊销售的增值税,落实出口免增值税,无需繁琐的手续,同时避免国内国外双重征税;
2.按照综试区的核定征收所得税,也就是销售额500万,默认利润为500万×0.04=20万,小微企业所得税20万×0.05=1万;非小微企业所得税20×0.25=5万;
国家设置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是:通过在小范围内进行“压力测试”和“制度创新”,破解跨境电商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难题,探索并建立一套适应跨境电商发展的成熟管理制度和规则框架,然后向全国复制推广,从而在全球贸易新趋势中抢占制高点,培育我国外贸竞争新优势。
既然如此,为何不能将综试区已经成熟的税务征收办法应用于跨境电商全行业? 那不就违反了设置综试区的初衷? 难道只为了服务综试区里极少数的企业吗?
截图内容来自于公众号《品牌出海海贸会》的文章〈跨境零售电商企业给税务局领导的一封信(续)〉,如有不妥,请告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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