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1、企业资质: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居民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知识产权:通过自主研发、受赠、受让、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起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技术领域: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必须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同时需要满足的条件
1、科技人员占比: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2、研发费用占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符合以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大于2亿元:比例不低于3%;其中,中国境内研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4、创新能力评估:企业创新能力(包括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发组织管理水平等)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5、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步骤
1、在线注册:企业需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完成注册,获取系统注册号。登录所在地的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或信息更新
2、材料准备与填报: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研发活动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证明材料、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研发费用与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专项报告、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
3、提交与审核:申报材料需要在认定管理机构规定的批次截止时间前,在线上系统完成提交。
4、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期满需要重新认定。在有效期内,按时完成高企统计等年报义务
四、所得税优惠政策
1、税率优惠: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税收筹划
1、企业资质: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居民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知识产权:通过自主研发、受赠、受让、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起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技术领域: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必须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同时需要满足的条件
1、科技人员占比: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2、研发费用占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符合以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大于2亿元:比例不低于3%;其中,中国境内研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4、创新能力评估:企业创新能力(包括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发组织管理水平等)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5、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步骤
1、在线注册:企业需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完成注册,获取系统注册号。登录所在地的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或信息更新
2、材料准备与填报: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研发活动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证明材料、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研发费用与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专项报告、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
3、提交与审核:申报材料需要在认定管理机构规定的批次截止时间前,在线上系统完成提交。
4、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期满需要重新认定。在有效期内,按时完成高企统计等年报义务
四、所得税优惠政策
1、税率优惠: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税收筹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