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薪酬方案要点如下:\n \n一、受影响公司范围\n▼ 改革覆盖2家中央金融企业及其子公司,具体包括: 政策性银行、六大国有银行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AMC) 保险集团、金融控股集团 证券公司等核心金融机构\n▼ 改革重点聚焦集团总部与总行层级,中高层干部受影响最显著;处级及以下基层员工薪酬体系总体稳定,受冲击有限\n二、薪酬总包上限\n▼ 各机构需设定年度薪酬总额(“总包”),由财政部统一批复核定,参考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n▼ 薪酬总包涵盖固定工资(占比≤35%)、绩效工资、年终奖、延期激励等全部项目,支出须严格控制在核定额度内,严禁超支 三、个人薪酬上限\n▼ 集团“一把手”年度薪酬上限约100万元\n▼ 子公司“一把手”薪酬不得超集团“一把手3倍,上限约300万元\n▼ 其他职级人员薪酬按职级梯次递减,严守薪酬红线,禁止突破上限 四、市场化与非市场化机构差异 (一)市场化机构(券商、租赁公司、部分资管公司、投行等)\n▼ 薪酬标准可参考下一级子公司,允许个别岗位薪酬“倒挂”,但需同时满足不突破总包、个人双上限\n▼ 薪酬结构灵活、激励力度大,核心目的是通过竞争力薪酬稳定核心人才\n \n(二)非市场化机构(再保险公司、金融科技平台、内部服务公司等)\n▼ 薪酬标准严格对标集团要求,职级与薪酬一一对应,严禁“倒挂”\n▼ 薪酬体系以稳健为主,侧重保障基本收入,浮动空间小、激励属性较弱\n \n#职场 #大厂 #互联网大厂 #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