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一项旨在鼓励企业创新、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政策措施,以下是其详细介绍:\n认定机构\n由工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科技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认定机构.\n认定条件\n- 企业成立时间: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n- 知识产权:企业需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n- 技术领域: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需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涵盖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等八大领域.\n- 科技人员占比: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n- 研发费用占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符合要求,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n-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n-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n- 企业合规性: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n认定流程\n包括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申请材料,认定机构进行合规性审查,认定、公示与备案等步骤.\n优惠政策\n- 所得税率优惠:高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n-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等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n-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允许特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n- 技术转让所得优惠: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