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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报|“瞪羚计划”2月8日线上宣讲会详解政策利好!

作者:本站编辑      2023-02-07 02:03:33     65

为培育深圳本土消费品品牌,深圳市商务局计划实施“品牌瞪羚计划”。瞪羚品牌是指成功跨越初创期,具有较强品牌运营能力、市场影响力、管理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高成长性新兴消费品品牌。

《深圳市商务局瞪羚品牌认定办法(试行)》、《深圳市商务局2023年瞪羚品牌申报指引》两项文件现已印发。为加快落实“品牌瞪羚计划”,扶持、培育一批深圳本土具备成长和发展潜力的消费品牌,进一步推动深圳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即将开展认定工作。

为做好瞪羚品牌申报工作,市商务局将于2月8日14:30召开线上瞪羚品牌申报指引宣讲会,我们诚邀符合申报条件,有意向参与的企业积极报名参加!

宣讲会时间:

2023 年 2 月 8 日(星期三)14:30

会议形式:

本次会议采用线上会议,通过“腾讯会议”app 进入

会议链接请咨询协会工作人员

会议议程:

1.市商务局做瞪羚品牌申报指引政策宣讲。

2.问答交流。

申报条件:

(一)基础条件:

1.成立时间10年以内,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内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独立法人,在“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中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属于“批发业(F51)、零售业(F52)和餐饮业(H62)”;

2.属于消费电子、时尚服饰、黄金珠宝、钟表眼镜、美颜美妆、食品餐饮、家装家居、工艺美术、音像器材、汽车汽配、文化创意、体育旅游等领域的消费品企业,不包括品牌代理机构;

3.同一企业或同一企业集团只能申报一个品牌,该品牌上一个完整年度的销售额/营业额不低于1000万元;

4.已取得所申报品牌的商标权,且不存在权属争议;

5.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应如实提供本单位信用状况,作出承诺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专项条件:申报企业须具备一定的品牌运营能力、市场影响能力、管理能力和发展潜力:

1.消费电子、黄金珠宝、汽车汽配领域企业上一个完整年度的营业收入需在5000万元以上,15亿元以下;时尚服饰、钟表眼镜、美颜美妆、食品餐饮、家装家居、工艺美术、音像器材、文化创意、体育旅游等领域企业上一个完整年度的营业收入需在3000万元以上,10亿元以下;

2.持续经营三年或三年以上,近三个完整年度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20%;

3.尚未在境内外股票市场上市(新三板及各类非主板股权交易市场除外),且非上市公司控股或并购的企业。

注: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以资本为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入选“瞪羚计划”的企业,将收获一系列政策支持。

请符合申报条件、有意向参与申报的企业积极参会,并与协会工作人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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