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司从事进口酒水的国内贸易,最近得知,合作的货代长期以来都把洋酒报成普通葡萄酒进口,有较大的税差,目前海关刚刚找我们问话,请问这种情况能不能补税结案呢?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律师:
你好,洋酒和普通葡萄酒适用不同的税率,而且还可能存在消费税的征收问题。贵司合作的货代申报的品名与实际不符,已构成申报不实,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进行处罚。倘若其被认定为主观上有逃避海关监管的故意,且则有可能构成走私行为,偷逃应缴税额达到《刑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的标准时,则有可能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