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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农关注丨从严监管企业发行上市活动,证监会发布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

作者:本站编辑      2024-04-01 18:53:48     1

2024年3月,财政部公告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总体情况及典型案例,持续加大对注会行业的监督检查和处理处罚力度,切实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为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粤港澳大湾区高端班)选拔培养工作启动。财政部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报备工作和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

涉税方面消息,2024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报告提及部分税费优惠成果以及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加大财税金融支持等涉税相关内容。此外,国家税务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四批),并就有关需要说明的问题结合示例做出解答。为使社会各界更加全面知悉科技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更准确适用享受政策,财政部商科技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编写了《我国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五部门明确做好2024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促进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近日,证监会发布实施《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修订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制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为从严监管企业发行上市活动,压紧压实发行监管全链条各方责任,切实树立对投资者负责的理念,强化资本市场功能发挥,证监会集中发布《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等四项政策文件。

财政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四十五号)(点击标题阅读详情)

2023年,财政部部署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组织各地财政厅(局)进一步加大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督检查和处理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审计违法违规行为,有力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健康发展。2023年,财政部组织各地财政厅(局)对2161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检查,同比增长16.56%,覆盖面超过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总量的20%。2023年,各地财政厅(局)对197家会计师事务所、509名注册会计师作出行政处罚,同比分别增长13.22%、21.77%。公告十大典型案例,坚持严监管、零容忍、常态化、全覆盖,组织各地财政厅(局)持续加大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督检查和处理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行业乱象,切实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粤港澳大湾区高端班)选拔培养工作启动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根据《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财会〔2021〕34号)等,决定在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增设粤港澳大湾区高端班,2024年度计划招收1个班约30人。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7日,考试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周六)上午8:30-12:00。

财政部印发通知要求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报备工作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等相关规定,就会计师事务所做好2023年度报备工作做出通知,通知明确有关报备方式与报备时间、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内容、分所年度报备内容以及年度报备相关要求等等内容。

财政部印发通知部署做好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的决策部署,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做好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财政部办公厅详细通知组织做好2024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进一步加强行业治理,加强对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监管与指导,加强对本地区代理记账管理工作的总结与分析有关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政府工作报告》全文发布!提到这些税费内容

2024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围绕2023年工作回顾、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政策取向、2024年政府工作任务三个方面展开汇报。其中报告提及部分税费优惠成果以及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加大财税金融支持等涉税相关内容。

财政部广东监管局:挺膺担当 务实笃行 推动中央重大财税政策在广东落地见效

广东监管局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财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财政监管业务闭环管理机制,聚焦工作重点,凝聚部门合力,形成了有依据、有协同、有反馈、有衡量地推动中央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在推动广东高质量发展中体现财政担当。一、因时而进,纲举目张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入开展中央重大财税政策调研,密切跟踪湾区经济财政运行;二、因势而新,协同发力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提高外贸形势分析的针对性、及时性;三、因地制宜,密切关注地方财税体制改革动态:推动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平稳有序开展,助力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质增效;四、因事而化,助力减税降费政策惠企利民:推动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精准落地落实,牵头对支持农村金融发展、小微企业融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等到期税收政策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巩固外资在华发展信心,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通知,包括合理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落实税收支持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二十四项具体行动方案。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四批)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四批)的公告,本批《目录》为2024年第一次发布,累计为第十四批,共涉及148家企业的310个车型。公告就《目录》有关需要说明的问题结合示例做出解答。

《我国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发布

为使社会各界更加全面知悉科技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更加便捷查询了解政策,更加准确适用享受政策,推动政策红利精准高效直达各类创新主体,财政部商科技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编写了《我国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按照科技创新活动环节,从创业投资、研究与试验开发、成果转化、重点产业发展、全产业链等方面对政策进行了分类,并详细列明了每项优惠的政策类型、涉及税种、优惠内容、享受主体、申请条件、申报时点、申报方式、办理材料、政策依据等内容。

五部门明确做好2024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

为促进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和配套政策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有关规定,经研究,2024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基本延用2023年清单制定程序、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和项目标准。

证监会发布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

2020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以来,上市公司结构持续优化,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回报能力稳步提升,总体面貌明显改善。但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大股东违规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违规减持严重影响投资者信心,分红的稳定性、及时性和可预期性相对不足,上市公司对自身投资价值的重视程度不够,上市公司质量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投资者的期待相比仍有差距。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制定本意见。

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

为从严监管企业发行上市活动,压紧压实发行监管全链条各方责任,切实树立对投资者负责的理念,强化资本市场功能发挥,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现提出以下措施。一、严把拟上市企业申报质量;二、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三、突出交易所审核主体责任;四、强化证监会派出机构在地监管责任 五、坚决履行证监会机关全链条统筹职责;六、优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衔接;七、规范引导资本健康发展;八、健全全链条监督问责体系。

证监会集中发布《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等四项政策文件

一、《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文件着眼于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全面从严加强对企业发行上市活动监管,压紧压实发行监管全链条各相关方责任,维护良好的发行秩序和生态,提出了8项政策措施。

二、《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文件着眼于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和加强投资者保护,围绕打击财务造假、严格规范减持、加大分红监管、加强市值管理等各方关注的重点问题,提出了4个方面18项政策措施。

三、《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文件聚焦校正行业机构定位、促进功能发挥、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和监管效能,提出了7个方面25项政策措施。

四、《关于落实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标准全面加强证监会系统自身建设的意见》。文件突出严字当头、直面问题、刀刃向内,坚持以自我革命引领自身建设,推动证监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明确了3个方面的措施。

证监会修订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

2021年9月,证监会发布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实施以来,发现辅导监管存在重点不够突出,与审核注册衔接还不够紧密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为此,证监会对《辅导规定》进行修订并完成公开征求意见程序,今日起发布实施。主要修订内容有:一是要求辅导机构制定辅导环节执业标准和操作流程,督促辅导对象准确把握板块定位和产业政策。二是明确辅导监管要关注首发企业及其“关键少数”的口碑声誉,拓展发行监管信息源。三是规定审核注册工作要充分利用好辅导监管报告,形成辅导监管与审核注册的有机联动。

证监会发布实施《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

修订后的《现场检查规定》强调“申报即担责”,规定在检查过程中对撤回上市申请的企业“一查到底”,撤回上市申请不影响检查工作实施,也不影响依法依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并增加了不提前告知直接开展检查的机制。同时,《现场检查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现场检查程序,强调现场检查处理标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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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明确研发人员和研发投入认定

2. 2月证监会发布重点关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管理及警示违法惩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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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发布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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