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为贯彻落实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桂财金〔2022〕97号)精神,积极推动“担担”业务合作,共同助力全区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广西农担公司与宾阳农担公司签订了《担担业务合作协议》。

协议明确了双方合作服务对象,包括从事农业及涉农相关产业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组织和个人,重点聚焦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以及国有农(团)场中符合条件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财农〔2020〕15号、财农〔2017〕40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政策性业务范围和标准,重点开展10万—300万元的政策性农担业务,专注于服务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融资需求。
同时,为了进一步深化合作,推动“担担”合作业务加快落地,双方多次双向召开业务交流座谈会,组织双方业务经理进行培训交流学习,共同讨论建立操作流程、信息共享、合作激励、培训交流等合作机制,为双方下一步业务落地奠定良好基础。


6月1日,宾阳农担公司董事长潘维兵带队到访广西农担公司开展担担业务交流。

9月8日,广西农担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刘青林带队前往宾阳农担公司开展业务交流。
下一步,广西农担公司将以本次签订协议为契机,在自治区财政厅等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加强与宾阳农担公司合作交流,紧紧围绕解决农业产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难题,创新农担体系担担合作模式,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精准融资担保支持,着力打造“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赋能、共促发展”的协同合作新格局,共同为支持区域农业产业发展贡献新的“担担”合作力量。

来源:业务发展部
文字:程美燕
校对:杨 烜
审核:黄椿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