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网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2023-11-15 20: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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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3日,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浙江网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众科技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网众科技公司预重整一案,并指定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网众科技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12月15日前,通过邮寄申报或现场申报方式向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管理人联系方式:13720499550李律师、15168251700周律师;邮寄申报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路168号钛合国际A座22层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现场申报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卫海路108号6层),债权申报材料详见文末链接。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正式进入破产程序后申报,但不得参加预重整方案的讨论及征集投票(如有)。浙江网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