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信息

摇珠公告|东莞市一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摇珠选聘评估机构的

作者:本站编辑      2023-11-13 16:44:43     26

东莞市一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摇珠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江苏集萃智能集成电路设计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8月2日裁定受理东莞市一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电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为:(2023)粤19破85号,并指定广东法仕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现根据《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专业机构工作指引》的规定,拟通过摇珠方式选聘评估机构,对一电公司破产财产进行评估,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电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15日,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若无特殊说明,均为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345307358C,住所为东莞市塘厦镇石潭埔新工业区创兴路3号A栋一楼,经营期限为2015年6月15日至无固定期限。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为林见华,监事为谢佩芬。经营范围为:研发、产销:电子产品、金属制品、塑料制品、通用机械设备、集成电路板、自动化设备、机械手、橡胶制品;产销:包装用纸制品、家用电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股东为林见华(持股99%)、王好(持股1%)。

  二、管理人接管的财产情况

管理人接管到一电公司波峰焊锡机2台及电风扇零配件1批,目前存放在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九纹路1号5栋力山科创大厦4楼。

  三、报名条件

1.已编入《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评估机构;

2. 与一电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3.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三年内未因执业、经营中故意或重大过失等收到行政机关、监督机构、人民法院或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
4.与管理人、债权人、一电公司或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四、工作范围及要求

1. 对东莞市一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及零配件进行评估,为管理人公开拍卖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以及管理人提出的与本案评估事项有关的其他工作。

2.申报机构应保证在签订委托协议后7日内出具相应的评估结果,作出相应的评估报告。

  五、费用说明

评估费用: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评估费率标准,最高收费不超过该收费标准计算所得费用的90%,另计费基数取清算评估值与最终处置成交价(拍卖成交价、协议转让价)孰低计算确认评估费。
评估费包括评估公司为执行评估业务发生的交通费和食宿费以及资产评估报告正本的工本费用。被评估财产能够变价的,在被评估财产变价成交、买受人付清尾款且评估公司出具正式税务发票后,进行第一次财产分配时支付。
费用支付时间:委托专业机构产生的费用在破产财产第一次分配时支付。

  六、报名要求

请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提供服务的机构于2023年11月17日前向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报名。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摇珠选聘。
报名方式:请在专业机构微信沟通联络群组“东莞破管协摇珠群”中进行接龙报名。
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及管理人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选聘邀请的权利,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七、选任方式

1.由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从报名的专业机构名单中摇珠选定一家正选机构及一家备选机构。
2.公告期限届满无机构报名的,由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在相应专业机构名册中摇珠确定任一机构,该机构不得拒绝。
3.经摇珠选定的专业机构应于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协议,并及时开展工作。

  八、管理人联系方式

管理人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车站路16号南城碧桂园湾区国际二号楼12楼1201-1206
联系人杜晓韵,13686103620
特此公告。

东莞市一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相关公告

相关内容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