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赣0829破8号之一
2023年8月21日,本院根据江西安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安福县谷源香米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截至目前,安福县谷源香米业有限公司目前可供清偿的现金资产为人民币464,005元,以及评估价为2,441,599元的林权、部分机器设备以及未办理相关产权证的办公楼、厂房,负债总额为13,240,823.21元。本院认为,安福县谷源香米业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破产宣告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11月6日裁定宣告安福县谷源香米业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安福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