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现有188户食品生产企业和280户食品加工小作坊,其中,大部分是小微食品生产主体,受生产经营成本、检验设施设备、人员能力限制,食品生产主体未认真贯彻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为改变这种状况,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贯彻《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为契机,鼓励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建立联合实验室。
经过反复酝酿和征求企业意见,选择在白酒行业推广,得到辖区白酒生产企业积极响应。5家白酒生产企业率先签订了白酒生产企业联合实验室建设协议,制定了联合实验室管理制度,采购了检验设施设备,聘请专业检验人员,建立了白酒行业联合实验室的基本框架。
图文来源:食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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