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致远商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康东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康东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山东致远商务有限公司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3)鲁0116执2346号
执行依据: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鲁0116民初7058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12566元。
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举报电话:0531-76210689,0531-76212262。
联系人: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车法官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