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饮公司在啤酒等商品上使用“特斯拉、TESLA、”等标识。
特斯拉公司认为上述商标与其“特斯拉”“TESLA”和图形商标“”相同或近似,被诉侵权商品与汽车商品在消费对象方面存在较高的重合度等,足以使相关公众对被诉侵权商品产生与特斯拉公司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和误认,是不正当地利用特斯拉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误导公众构成侵权等。?
2023年初,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认定特斯拉六件引证商标均构成驰名商标,中饮公司构成侵权,判赔500万元等。
2023年5月,中饮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2023年8月,上海高院二审判决维持。?
2023年10月,特拉斯申请强制执行:
附上海高院二审判决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