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工机械租赁企业应如何摊销周转材料?
解答: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应用指南: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或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五条: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综上所述,施工机械租赁企业的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会计核算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或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但是,税前扣除应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会计核算与税法规定是存在差异的。如果会计核算采用“一次转销法”,在发出时应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会计核算与税法规定就不存在差异了。如果会计核算五五摊销法或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税法方面没有相关规定,但是会计核算摊销进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会小于税法规定的成本计算金额,并且延长了税前扣除的期限,实务中多数税务局会认可的,也不需要进行特别纳税调整。
(一)一次转销法
在领用周转材料用于出租或使用时,一次性确认为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
(二)五五摊销法
1.在领用周转材料用于出租或使用时,50%确认为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在库
2.周转材料在实际报废时,剩下的50%确认为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在用
(三)分次摊销法
在领用周转材料用于出租或使用后,按照预计使用时间分次摊销确认为成本:
1.领用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第一次分摊)
贷:周转材料-在库
2.在使用时间分摊: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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