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旺依餐饮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2023-10-12 11: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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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招聘食堂工人4名,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应聘、择优录用。(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服从管理,能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食堂工人4名,年龄45周岁以下,服从管理及安排,能吃苦耐劳,具有团队精神,有工作经历者优先。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缴纳工伤险;试用期结束后,工资待遇为3000元/月,缴纳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险,个人部分由公司从工资中代扣代缴。此次招聘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报名、面试(试岗考核)、体检、考察的程序进行。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若岗位未招满,报名时间可延长至招满为止。3.报名地点:望谟县旺依餐饮有限公司(新院区行政楼二楼营养科)4.报名资料:身份证及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岗位所需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白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自行下载报名表(附件)填写报名个人信息栏打印后亲笔签名方可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的,由公司组织面试,报名人数未超过招聘岗位数的直接试岗考核,试岗时间为7天,试岗期间考核不通过者无工资,试岗考核通过从试岗之日起计算工资;面试及试岗考核时间及地点以公司电话或信息通知为准。1.体检:根据招聘数按面试或试岗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的,可进行递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餐饮服务行业的体检标准》执行,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2.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公司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时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望谟县人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及公司监事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859—4610697 。附件:望谟县旺依餐饮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
来源 | 旺依餐饮公司
一审 | 张玲
二审 | 韦庆
三审 | 陈文吉